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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的主体是同一个人吗

作者:陈国山律师时间:2020年04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57次举报


  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专利申请权是专利申请人取得专利权前拥有的权利,而专利权是专利主管机关授予专利申请人的权利。那么,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的主体是同一个人吗?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能否转让?对这些疑问,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的主体是同一个人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的主体可以为不同的两人。专利申请权是指有权申请专利的主体在向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后,取得专利权前获得的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权利。专利申请人可以转让其取得的专利申请权,同样,专利权人也可以转让其获得的专利权。因此,二者主体可以为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能否转让

  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可以转让。在权利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情况下,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的行使方式由共有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不能做出独占或排他许可。同时,权利人在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时,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以上就是关于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的主体是同一个人吗问题解答,以及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能否转让的内容。从上文介绍可知,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的主体为两个人,不是同一个人,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都可以进行转让。希望本文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有其它疑问不妨咨询本网律师。

  


陈国山律师浙江泽大(绍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党支部副书记,执业于浙江泽大(绍兴)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15215960...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绍兴
  • 执业单位:浙江泽大(绍兴)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30620********1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