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办案例当前位置:首页 > 亲办案例

4821宿迁XX公司与沭阳县XX厂、淮安XX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2020年07月22日 | 发布者:仲跻文 | 点击:275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上诉人宿迁XX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沭阳县XX厂、淮安XX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沭阳县人民法院(2019)苏1322民初28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11月12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宿迁XX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沭阳县XX厂、淮安XX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沭阳县人民法院(2019)苏1322民初28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11月12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12月24日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本案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沭阳县人民法院(2019)苏1322民初281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沭阳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宿迁XX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1800元予以退回。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仲跻文律师 入驻11 近期帮助过:109 积分:600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仲跻文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仲跻文律师电话(18360102666)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8360102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