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张花、李花、刘花、郭花是大学同班舍友。日常生活中产生矛盾,郭花有网络辱骂其余三人的行为。四人关系逐渐恶化,张、李、刘三人产生报复郭的心理,之后以各种理由找郭的事情,让郭赔钱,还利用网络与郭虚拟恋爱,骗取钱财。案发后,张、李、刘三人父母及时退赔了郭的损失,且单独赔偿了郭某及家人。后学校报警,张、李、刘被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追究责任。辩护人介入后,经阅卷研判,多次与公诉机关沟通,提出了刘犯罪未参与,主动退违法所得,单独赔偿,主动认罪认罚,认真悔改等,终与公诉机关在量刑上达成一致意见。该量刑意见后被一审法院采纳。
点评:1、父母前期未咨询律师,虽然已经主动代为退还违法所得,单独赔偿,但在一些环节处理上产生了被动,后期甚至无法弥补。2、在本案中,张、李、刘的学生身份,认真悔过是一个重要的点。
建议:随着校园霸凌的增多,学校要加强普法教育工作,尽量避免霸凌事件的发生。学生,尤其是大学生日常生活中要学法,懂法,避免因自己违法犯罪。
樊鹏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