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波律师
张宇波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32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西藏-那曲
17784560174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9:00-21:00

商事-土地使用权、厂房所有权确认之诉

发布者:张宇波律师 时间:2021年01月18日 701人看过 举报

2021-01-18

律师观点分析

土地厂房等不动产的使用权、所有权一般以登记为准,当发现登记有误或双方对不动产的归属有争议时,可以通过诉讼来定分止争。

本案中,双方企业法人代表系兄弟关系,签订有分家协议,但本案争议的厂房土地是登记在企业名下,为企业的财产,即使是企业的法人代表也不能私自处分,故分家协议的效力有瑕疵。最终原告撤回了起诉。

张宇波,西藏格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江苏江阴人,毕业于苏州大学。  “苦当事人之苦,解当事人之忧”,是张律师多年来与当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西藏-那曲
  • 执业单位:西藏格川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42420********1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离婚、股权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西藏格川律师事务所
1542420********19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离婚、股权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