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光亮律师网

盐城刑事辩护律师,路光亮律师擅长开设赌场罪、诈骗罪、网络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刑事案件的辩护

IP属地:江苏

路光亮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盐城)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2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851063183点击查看

离婚协议书

发布者:路光亮|时间:2015年11月05日|2050人看过举报

案件描述

离婚协议书

男方:李xx,80年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现住址:xxxx4#楼一单元502室。

女方:王xx,79年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现住址:xxxx4#楼一单元502室。

双方于2009年12月11日在xxxx市xxxx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字号:盐盐都结字010906674。现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李万勇与女方王丽萍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2005年生育有一儿子,取名:李向宇,离婚后儿子随男方直接抚养生活,小孩李向宇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女方在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中分得的财产冲抵,不再另行支付现金。

2、关于小孩的探视权,在不影响小孩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随时可以探视。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河畔之星4#楼一单元502室的楼房一套,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的贷款归男方承担,女方从房屋中分得的财产冲抵小孩李向宇的抚养费。房屋的产权在儿子李向宇年满18周岁后,父母双方无偿过户给小孩,房屋的产权归小孩李向宇一人独自所有。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承担。

2、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全部归男方所有。

3、债权与债务:双方各自的债权与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4、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九日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九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离婚协议书

男方:李xx,80年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现住址:xxxx4#楼一单元502室。

女方:王xx,79年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现住址:xxxx4#楼一单元502室。

双方于2009年12月11日在xxxx市xxxx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字号:盐盐都结字010906674。现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李万勇与女方王丽萍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2005年生育有一儿子,取名:李向宇,离婚后儿子随男方直接抚养生活,小孩李向宇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女方在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中分得的财产冲抵,不再另行支付现金。

2、关于小孩的探视权,在不影响小孩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随时可以探视。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河畔之星4#楼一单元502室的楼房一套,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的贷款归男方承担,女方从房屋中分得的财产冲抵小孩李向宇的抚养费。房屋的产权在儿子李向宇年满18周岁后,父母双方无偿过户给小孩,房屋的产权归小孩李向宇一人独自所有。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承担。

2、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全部归男方所有。

3、债权与债务:双方各自的债权与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4、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九日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九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 全站访问量

    277967

  • 昨日访问量

    141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路光亮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