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则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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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南金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法律顾问环境污染经济犯罪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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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阅卷技巧和心得

发布者:成则英律师|时间:2017年03月06日|分类:劳动纠纷 |690人看过

在刑事案件辩护中,阅卷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成败。以下是我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对阅卷工作的一些体会。

  首先,阅卷的首要前提是,案卷材料一定要全面、完整,只要是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一页都不能少,全部都要复制。

  其次,在阅卷之前,辩护律师需要认真研究公诉机关的《起诉书》。《起诉书》是公诉机关对案卷材料的提炼,里面几乎每一句话都来源于案卷材料。辩护律师要用怀疑、挑刺的眼光,来认真审查案卷材料。

再次,对诉讼文书、技术性材料的审查所谓的诉讼文书、技术性材料,指的是案卷里面不涉及案情本身的拘留证、逮捕证、鉴定结论等材料。

然后,对言词证据的审查。我们在审查言词证据的形式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笔录的制作时间。

(二)笔录制作人及在场人。

(三)笔录制作的地点。

(四)是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

(五)笔录的签名。

(六)笔录是否有修改、添加内容的痕迹。

   再然后,对其他案卷材料的审查。案卷材料中还有书证、照片等其他证据材料。我们同样要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来认真审查,不能掉以轻心。

   最后,在所有的案卷材料审查完毕之后,辩护律师还需要站在整个案件的高度来分析一下:指向被告人犯罪的材料有哪些?非法证据排除之后还剩下哪些?现有的证据是否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案卷材料中缺失了哪些关键性的证据?通过对全案证据材料的综合分析,如果我们能够确信证据链条断裂的话,可以“证据不足”为由,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身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我们一定要坚信:法律有时会沉睡,但是它绝不会死亡。我们要通过阅卷实现我们的阅卷目的——熟悉案情,寻找真相,简化案卷,方便庭审,找到控辩双方有利和不利证据,从而得以夯实案情、趋利避害的建立一个攻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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