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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金饰纯度不足,是欺诈吗?

作者:徐晶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5次举报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李某通过微信向陈某购买五对(共十只)龙凤镯,用于弟弟结婚。第二天,陈某向李某交付了龙凤镯,并同时提供了第三方出具的珠宝首饰鉴定证书。后李某认为购买婚礼金件预算有限,将其中最重的一对龙凤镯拿到珠宝店回收以兑换其他金饰。珠宝店反馈称因为该龙凤镯扣件纯度不足,故只能折价回收,该对手镯李某损失1001.91元。

李某遂将其余八只手镯送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其中四只手镯为足金手镯、备注载明配件含金量≥900‰,另外四只手镯因为配件成色不足无法出具证明文件。李某遂与陈某协商退货,未果,诉至法院,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欺诈,要求法院判令陈某按照价款的3倍赔偿损失,对于已经回收的金手镯补偿差价损失。

陈某辩称,龙凤镯经权威机构检测,不存在欺诈的故意和行为。

法院审理

本案的焦点在于陈某如何承担赔偿责任。首先,陈某出售给李某的金手镯中有部分手镯扣件纯度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质量问题,故陈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次,陈某作为销售者而非生产商,在出售给李某金手镯时提供了第三方出具的珠宝首饰鉴定证书,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证明陈某存在欺诈的故意。最后,李某诉请的差价损失,因其在发现手镯存在质量问题后,没有先与陈某协商,便直接进行兑换,因此该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

综上,法院判决,四只经检测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手镯由陈某退还该部分货款17864.07元,李某将原物返还给陈某;李某因复检产生的400元检测费由陈某承担。

律师说法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服务时如存在欺诈,消费者有权主张对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一赔三”。本案中,有部分手镯扣件纯度不符合国家标准,但是陈某在销售时提供了第三方出具的珠宝首饰鉴定证书,不属于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的欺诈,因此本案不适用欺诈消费者的三倍赔偿责任。但是陈某应当对商品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退还不合格商品的货款。

在此提醒,市场上黄金饰品大致分为两类,一类为按照饰品工艺难度“一口价”售卖,另一类为按照饰品克数及工艺费相结合售卖。消费者在购买首饰时,应当索要发票或交易凭证并载明商品名称、规格型号、重量、计价方式、价款等必要内容。消费者有权知道所购黄金饰品的完整信息。同时,商家要诚信经营,履行告知义务,在消费者以旧换新或购买金饰时,及时告知消费者商品的克数、含量、换购规则等关键信息,减少消费纠纷。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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