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1年5月,姜女士通过二手交易平台闲鱼网站花费3800元向卖家于某购买了12.2克18K金手镯,于某多次向姜女士承诺该手镯是18K真金,并向姜女士发送该手镯照片,在姜女士付款3800元后,于某通过顺丰快递将该手镯寄至姜女士处。
在收到手镯后,姜女士对手镯的真假起了疑心,于是将该手镯送检,广东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监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样品托材表面含量最高第一种金属元素为铜,发现上当受骗后,姜女士立马在闲鱼网购平台给于某发消息,要求其退还买镯子的3800元,怎料于某虽数次上线但都无视姜女士的诉求,发出去的消息石沉大海无人应答。
“发来的货是假货,卖家又联系不上,而快递单上寄件人一栏的电话拨打过去却是‘已关机’”,姜女士曾试图多次联系于某,不料于某不仅在闲鱼网购平台上删除了此商品的链接,还电话拉黑了姜女士。姜女士无奈之下,将卖家于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在开庭过程中,姜女士表示于某在聊天中反复强调该手镯为18K真金材质,并向姜女士发送拍摄的该手镯内壁显示的18K金标志au750,“我当时看她言之凿凿,还有照片为证,又因金手镯的价格比市场价低很多,就爽快的付钱买下了,”姜女士告诉法官。
法院经审理认为,姜女士和于某通过闲鱼平台达成买卖手镯的合意,双方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于某多次向姜女士强调其出售的手镯是18K真金,但经有资质部门检验,该手镯最高金属元素为铜,故姜女士由于于某的欺诈行为达成的买卖合同系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姜女士现要求撤销,并要求于某退还货款及支付检验费用,理由正当,予以支持,判令被告于某退还原告姜女士货款3800元,并支付检验费用4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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