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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到期房东拒绝退还押金怎么办?

发布者:廖爱云律师|时间:2017年03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 |423人看过

  笔者经常接到关于租房合同纠纷的法律咨询,其中关于租房合同到期(或提前解除)房东拒绝退还押金的问题最为常见,对此笔者整理了一些关于这类纠纷应该如何处理的方法,现列举如下:

  一、合同到期房东(即出租人)以房屋家具设施等损坏未由拒绝退还押金。这种情况如果损坏实际并非承租人造成的,承租人首先应据理力争,说明该损坏是在承租人入住时就已经损坏或者指出该损坏是自然老化的结果等,并要求房东退还押金。如果双方协商未成,承租人可以持租房合同和押金条等证据起诉到法院,法官会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房东对损坏物件是由承租人引起的观点进行举证,如果房东举证不能,则承担败诉的后果。如果房东举证获得法官的认可,那么法官会根据物件折损程度判由承租人部分赔偿,一般会从押金里扣除一部分赔偿金,剩余的押金还是要退还给承租人的。

  二、房东以合同解除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由拒绝退还押金。对于该情况,如果是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导致自然解除合同,那么到期承租人不再续租,不需要提前通知房东。如果是提前解除合同,例如承租人提前搬出房屋不再承租,这种情况承租人才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提前通知房东。因此是否需要提前通知房东,要根据合同期限是否到期以及合同的约定来认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不再续租,则不需要提前通知房东,房东需全额退还押金。

  三、房东以承租人系第一承租人转租为由拒绝退还押金。在这种转租的情况下,承租人只要证明转租是经过房东同意或默示,且押金条上明确载明押金人的姓名及收押金人的姓名,那么房东就必须退还押金给押金人。

  四、房东以其他借口拒绝退还押金。有些借口明显站不住脚的则不用理会,有些借口房东需要拿出证明才能证明其主张,没有证据说再多都是没用的。

  实践中有些房东为了侵占承租人的押金,找各种借口拒绝退还押金,如未按期交付房屋钥匙、墙面坏了、椅子坏了等等,有的承租人可能怕起诉麻烦,就放弃了争取自己权益的权利,其实这也正中了房东的心理。笔者的建议是,遇到这种情况,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例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电话录音、物品拍照等等,用证据在法庭上向法官证明纠纷的事实真相,法官一般都会明察真相,做出公正判决的。一定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向黑心房东讨回自己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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