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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刑事律师:医保骗保金额小为何反而涉嫌诈骗罪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6年10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0次举报

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医保骗保,为什么不能只看金额

很多机构管理者有个朴素想法:医保基金损失金额大,刑事风险就高;金额小,最多就是违规。这个想法不能说全错,但它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诈骗罪的成立,首先要回答的是行为本身是不是诈骗性质,其次才是金额是否达到追诉标准。金额回答的是风险有多高,行为模式才决定风险往哪个方向走。简单说,一个接近百万的违规案件可能停留在协议处理和行政处罚,一个一万多的案件反而可能被移送公安。作为杭州诈骗罪辩护律师,我深知医保骗保案件中最容易让当事人困惑的,正是这种金额与处理结果之间的反差。就在几个月前,我们团队刚好梳理过一批医保类刑事风险的咨询,发现家属和管理层问得最多的,都是同一个问题:这事到底会不会坐牢。

先分清四条线,别把协议处理当成刑事追究

一家医疗机构出了医保问题,可能同时面对四条责任线。第一条是医保协议责任,比如追回基金、支付违约金、中止结算甚至解除医保服务协议。解除协议对机构经营影响很大,但它不当然等于行政处罚。第二条是行政责任,医保行政部门可以罚款、责令暂停相关医保服务。第三条是行业监管责任,涉及医师挂证、无资质行医、违规开具处方的,卫健和药监部门可能另行处理。第四条才是刑事责任。被解除医保协议,不等于已经受到行政处罚;受到行政处罚,也不等于一定构成犯罪。我们团队处理这类案件的第一步,通常不是急着判断能不能取保,而是先把这四条线在内部会议上拆开。很多时候家属拿到的只是一纸协议处理通知,却已经担心到整夜睡不着,其实事情远没有走到最坏的那一步。

行为模式决定风险方向,金额只是量级

以外地医保部门通报的三起案件为例。第一起,一家医院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接近百万,存在支付挂证费、让无资质人员冒用离职医师账号开具处方的行为。但从公开通报看,相关诊疗服务是否真实发生、是否全属虚构,并没有完全查清。如果患者和诊疗真实存在,主要问题只是人员资质和账号管理,那么首先暴露的是执业资格和协议履行问题,与凭空捏造患者、虚构治疗项目在刑法评价上并不完全相同。第二起,一家口腔门诊部涉及金额一万多,部分是非参保患者冒用亲友医保待遇结算,部分是患者在非定点机构治疗却通过定点门诊部办理结算。这两种行为的共同特点是,提交给医保系统的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虚假身份或虚假服务机构形成了一条比较清晰的链条:上传假信息,医保系统据此支付,机构取得本不应取得的基金。从结构上看,它更接近典型诈骗。第三起,一家药店把顾客购买香烟的几百元费用串换成药品结算,金额很小,但暴露出的是一种业务模式风险——如果这种操作不是偶发,而是长期形成套刷模式,随着金额累积和证据变化,完全可能从行政违法转向刑事风险。

关于这个辩护逻辑,我们团队内部也曾经深入讨论过。结论是,在医保骗保案件中,不能只盯着涉案金额辩护,更要看虚假信息与医保支付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金额小但虚假事实清晰,刑事风险反而可能更高。当然,移送公安也不等于已经构成犯罪,后续还要经过立案、审查起诉和法院认定。

机构出问题,最终追查的是具体的人

还有一个误区很常见:医保费用是机构申报的,有问题也是医院或门诊部的责任。实际上,普通诈骗罪没有单位犯罪的规定。一旦进入刑事程序,调查重点往往会落到具体人员身上:谁设计了业务模式,谁作出决定或者授意实施,谁提供或控制医保账号,谁审核处方和结算材料,谁明知异常仍然签字放行,违法所得由谁控制和分配。法定代表人和科室负责人的风险并不相同,职位高不等于当然有罪,职位低也不等于一定没有责任,关键看是否知情、做了什么、在流程中起了什么作用。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这意味着进入了一个和侦查阶段完全不同的辩护窗口,能做的事情也不同。每次在接待这类当事人的家属时,我一般会让助理先倒杯热水,把情况从头到尾听一遍,再判断这个人到底处在哪条责任线上。

医保领域的刑事风险判断,本质上是一个需要逐项核实的专业工作。如果你或家人正因为医保结算问题被约谈、被调查,或者在杭州的医疗机构担任管理职务却不确定自己是否面临风险,可以把情况告诉我。作为一名专注杭州本地刑事案件十八年的律师,我能帮你判断当前最有利的选择,以及下一步应该先做什么。

常见问题

医保骗保金额不大,是不是就没事了?

不是。金额小但虚假身份、虚假服务机构或伪造项目等欺骗行为清晰的,反而更接近诈骗罪。关键在于虚假信息是否直接导致医保基金支付,而不是单纯看金额。

医院医保违规被解除协议,等于要被判刑吗?

不等于。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属于协议责任,行政处罚属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需要单独判断。三者可能同时出现,但协议处理不当然走向刑事追究。

院长对下面医生虚开处方不知情,会被追究吗?

不一定。追责核心不是职位高低,而是是否知情、是否作出决定或授意、是否明知异常仍然放行。不知情且未参与的,需要在证据层面重点说明。

参考资料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律师简介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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