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先弄明白:洗钱罪到底在打击什么
很多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时,第一反应是困惑:家里人只是帮朋友收了笔钱、转了个账,怎么就跟洗钱扯上关系了?这里要先说清楚一个关键区分。《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后,洗钱罪分出了两种情形:一种是"自洗钱",就是上游犯罪的人自己清洗自己的违法所得;另一种是"他洗钱",也就是帮别人清洗来路不正的钱。修正案删除了条文里"明知"两个字,但不代表"他洗钱"不需要主观认知。帮别人收款转账的人,办案机关仍然要证明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笔钱是七类上游犯罪的所得。2024年新施行的洗钱司法解释第3条,把这种判断标准明确为一种"可反驳的客观推定"——根据接触的信息、资金转移方式、账户异常情况,结合职业经历和人际关系综合判断,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这个逻辑并不难理解,难的是实务中哪些细节会被拿来推定"应当知道"。几个月前我们团队刚好分析过一起类似的帮人收款案件,争议焦点几乎一模一样。
第一个问题:说"不知道",就真的能脱罪吗
作为杭州洗钱罪辩护律师,我经常听到当事人反复说同一句话:"我真不知道这钱有问题。"但法律上的"明知"从来不只是口头承认,更看重客观细节能否让一个正常人意识到异常。以我们分析过的案件为例,当事人和上游犯罪人员之间并没有直接接触,钱是经中间人转来的。如果只看这一条,似乎确实可以辩解不知情。但办案机关会看更多东西:收款次数是否频繁、单笔金额是否远超正常往来、转账方式是否刻意复杂化、当事人与中间人的交往深度如何。比如,有人来你店里刷卡上千万买玉石,走的时候一块玉都没拿,这种交易本身就不符合常理。还有人在收到一笔巨款后,几天之内反复取出再存入、拆分理财、购买房产,最后又转给实际控制人——这一连串动作,在证据上会被解读为打散资金、改变性质的典型洗钱特征。所以我们团队在研究这类案件时,第一步不是急着否定当事人的辩解,而是先把他经手资金的全部轨迹拉出来,对照时间节点梳理每一笔的流向,再判断"不知道"这个说法在客观上站不站得住。坦诚地说,如果资金流转方式本身异常到无法解释,仅凭一句"不知道"很难推翻推定。
第二个问题:数额很大,就一定是情节严重吗
这是当事人和家属最容易踩进去的认知误区。2024年的洗钱司法解释第4条采用的是"数额加情节"的双重标准:洗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还必须同时具备多次实施、拒不配合追缴、致使赃款无法追缴并造成较大损失等情形之一,才能认定为情节严重。换句话说,数额大只是前提,不是充分条件。这个规定背后的逻辑其实很朴素:罪量的大小终究要看行为对法益的实际侵害程度,不能光看账面上的数字。我们在内部讨论案件时,团队同事之间也经常就这一点发生分歧。有的同事倾向于把转账、取现、理财的每个动作都单独算一次,认为次数多了就是多次;但我和多数同事的看法是,判断"多次"要回到主观故意和犯罪对象上去做规范评价。基于同一笔钱、同一个故意连续实施的几个动作,应当评价为一次完整的洗钱行为,而不是拆开来数。否则,任何一笔大额资金的清洗都必须经过拆分、转移、归集,照这个逻辑几乎所有案件都变成"多次",打击面就失控了。同样,钱虽然被转走了,但如果最终追缴到位,没有造成实际损失,也不宜轻易认定情节严重。这也是为什么此类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要重点就资金去向和追缴情况提出意见的原因。
第三个问题:事情过去好几年,是不是就安全了
有些当事人以为,收款转账发生在好几年前,按追诉期限算应该已经过了。这个想法忽略了洗钱行为的一个特点:持续性。刑法第89条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行为终了之日起算。如果当事人收取一笔资金后,不是马上转出去,而是长期放在自己账户里,之后再断续地转账、投资、归集,那么整个洗钱行为在评价上可能一直处于持续状态。只有最后一笔按上游要求转出去的时间,才可能被认定为行为终了之日。另外,追诉期限还有中断的问题:如果在追诉期内又实施了新的犯罪,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起算。所以很多案件看似发生在十多年前,但只要资金在后续几年里仍有流动,时间抗辩的空间就非常有限。就洗钱罪而言,法定刑对应的追诉期限是十年,但这个十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常常是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不能想当然地以为"早就超时了"。
如果正在面临这类问题,现在该做什么
刑事案件的时间窗口从来都不宽裕,尤其在杭州,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能做的辩护准备工作与侦查阶段完全不同。如果你或家人正在拱墅、西湖或滨江区遇到类似困境,不确定自己经手的资金往来会不会被认定为洗钱,下一步该怎么办,可以把情况告诉我。作为一名专注杭州本地刑事案件十八年的律师,我能帮你判断当前最有利的选择,而不是让你在猜测中一直等下去。
写在最后
洗钱罪的认定,说到底是一场围绕主观明知和资金轨迹的证据审查。每一笔转账记录、每一次取现动作,都可能成为推定"应当知道"的拼图。但反过来,正因为这种判断是"可反驳的",辩护空间也恰恰存在于这些细节之中。无论面对什么局面,先把事实脉络理清楚,再决定说什么、怎么说,比急着辩解更有意义。
常见问题
帮别人收款转账,不知道钱有问题,会构成洗钱罪吗?
不一定。关键在于资金流转方式、金额、频率等客观细节能否推定你"应当知道"钱来路不正,有无合理解释和反证。
洗钱罪被刑事拘留了,能取保候审吗?
可能。如果资金已基本追回、当事人没有前科、主观明知证据存在争议,在侦查阶段或审查批捕环节提出取保意见有一定空间。
洗钱数额很大,是不是一定判得很重?
不是。数额大只是情节严重的前提之一,还需具备多次、拒追缴、造成损失等具体情形,实践中会结合资金去向和追缴情况综合判断。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