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案卷笔录里,当事人反复说着一句话:“我就是拿工资干活的。”这句话背后,是一个在杭州并不少见的案子——一个小型团伙,利用卖淫场景设局,进行敲诈勒索。
这类案件一旦案发,往往抓一串人。其中那些自称只是“听从安排”、“拿钱办事”的参与者,他们的家属最焦虑:他会不会被判得很重?他只是个“打工”的,为什么也成了罪犯?今天,我们就聊聊这个问题。
误区:以为“不知情”就能完全脱罪
很多家属找到我时,会急切地强调:我老公(或孩子)根本不知道他们在搞敲诈,老板只是让他去开个房、带个人,他以为就是普通的工作。
这种心情我能理解。但从法律角度看,“不知情”能否成为免罪的理由,关键看这个“不知情”是否合理。比如,一个成年人,被老板多次要求以奇怪的理由带陌生男女去酒店房间,事后还能从老板那里拿到一笔“工资”,他是否真的对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毫无察觉?办案机关在审查时,会综合考虑他的认知能力、行为模式、获利情况来判断,他是否“应当知道”。仅仅口头说自己不知道,往往是不够的。
所以,辩护的第一步,不是简单咬定“不知情”,而是客观还原他每次参与时,究竟知道多少,以及为什么他的认知可能只停留在表层。这比一句空洞的“我不知道”要有力得多。
关键:在共同犯罪中找准自己的位置
敲诈勒索团伙案是典型的共同犯罪。就像一台机器,有主控的CPU,有执行的机械臂,也有传递物料的流水线。法律对他们责任的划分,截然不同。
在刚才说的案子里,谁是“CPU”?是组织策划、分配任务、收取大部分赃款的核心成员。谁是“机械臂”?是直接出面威胁、恐吓受害人的具体执行者。而那些只是听从指令去订房、望风、或者按照固定次数领取少量报酬的人,就更接近于“流水线”环节。
律师的作用,就是通过阅卷和会见,把当事人从“机械臂”的位置,尽可能论证到“流水线”的位置。核心在于证明:他在整个犯罪链条中,作用较小、地位较低、获利微薄。比如,他是否只是被动接受指令?是否从未参与分赃核心决策?工资是否是固定的“出场费”而非按敲诈金额分成?把这些细节厘清,是争取认定为从犯的基础。
突破口:从参与次数与具体行为入手
即使被认定为从犯,量刑也有幅度。如何争取最轻的处理?这时,参与的具体行为和次数就至关重要。
还以那个案子为例。家属说当事人参与了四次,属于“中等”。那么,律师就要深挖这四次:每一次,老板具体是怎么交代的?他到场后具体做了什么?是仅仅带路开房,还是参与了围堵恐吓?受害人的陈述里,有没有提到他实施了具体的威胁言行?
如果证据显示,他四次的行为模式高度一致,都是完成“带至地点”这个初始环节后便离开,并未参与后续关键的威胁索财环节,那么就可以有力地论证,他的行为对敲诈勒索的实现所起的作用相对间接、较小。这种基于证据的精细论证,远比单纯比较参与次数更有说服力。
此外,更要关注他是否涉及其他更严重的罪名。比如,在敲诈过程中,如果同案犯另行实施了非法拘禁甚至更严重的犯罪,而当事人对此既不知情也未提供任何后续帮助,那么就必须严格将他涉嫌的罪名限定在敲诈勒索的共同犯罪范围内,防止责任被不当扩大。这一点,往往需要律师在早期就向办案机关提出明确的法律意见。
给家属的几点实在建议
如果你家人也陷入类似情况,说他只是“拿工资干活”,除了焦虑,更要做几件实事。首先,尽快委托专业律师进行会见。目的不是传递家属的焦虑,而是让律师去问清那些只有他本人才知道的细节:每次是怎么被叫去的?老板原话怎么说的?你觉得自己在干什么?到底做了哪些动作?拿到了多少钱?这些第一手信息,是判断案件走向和制定辩护策略的基石。
其次,管理好预期。要明白,即便只是“干活”的,只要客观上对犯罪活动提供了帮助,想要完全无罪难度极大。现实的目标,是全力争取认定为作用较小的从犯,进而追求减轻处罚,为缓刑等结果创造条件。
刑事案件的时间窗口很紧凑,每个阶段都有重要工作。从侦查到起诉,证据和定性在不断形成,律师的介入越早,就越能及时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专业意见,避免错过最佳辩护时机。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