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一位当事人长辈来找我,聊起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他说,如果有个法官收了钱,但家属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希望他在法庭上能认真听律师把辩护意见说完,别打断律师。这种情况,法官算不算受贿?
说实话,这个问题乍一听,很多人可能会愣一下。毕竟,法官认真听取辩护意见,这不是他本来就该做的吗?收了钱,好像也没让他去枉法裁判。但事情真的这么简单吗?
表面看,法官似乎“没办事”
这位长辈提到的,其实是法律界一个经典的讨论案例。从表面逻辑来看,确实有一种观点认为,这构不成受贿罪。为什么呢?因为刑法里受贿罪的构成,核心是“为他人谋取利益”。
如果家属只是要求法官“听律师说话”,这看起来更像是要求法官履行其本就该履行的基本职责——保障辩护权。法官收了钱,但并没有利用职权去为行贿人谋取任何额外的、不正当的利益,比如轻判或者改变案件定性。从这个角度看,好像真的“没办事”。
但如果我们只停留在这个层面,可能就掉进了一个思维陷阱。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只是逻辑推演。我执业这么多年,深知一个道理:很多看似“没问题”的行为,恰恰是侵蚀司法公正的开始。
深层想,损害的是司法公信力的根基
刚才我们说的“没办事”,其实是一种非常狭隘的理解。它把“利益”仅仅等同于具体的、可量化的裁判结果。但司法公正的价值,远不止于最后的判决书。
法官这个身份,本身就代表着国家司法权的尊严和公信力。他的职务行为,包括主持庭审、保障诉讼权利,都具有不可收买的属性。当事人需要花钱才能“买”到法官认真听律师说话的权利,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
这意味着,司法公正的底线——即法官中立、客观地履行法定程序——被标上了价格。它损害的,不是某一个案件的具体结果,而是公众对整个司法制度“清正廉洁”的基本信任。当人们开始相信,连法官最基本的履职行为都可以用钱来“确保”时,司法的权威也就荡然无存了。
归根结底,廉洁的底线不容试探
所以,回到我们开头的问题。我的观点很明确:这种行为,应当构成受贿罪。
我们不能把“为他人谋取利益”理解得过于机械。法官收受财物,承诺或实际做到了(哪怕是其分内之事),这本身就意味着其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已经被玷污。它传递出的信息是:本应无条件的公正服务,变成了可以交易的商品。
试想一下,如果这种行为不被认定为犯罪,会打开怎样的潘多拉魔盒?任何落马的官员都可以辩称:“我虽然收了钱,但我没给他办事啊!”这无疑会让“清正廉洁”四个字失去所有实质意义,变成一句空洞的口号。法律必须守住这条底线: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绝不允许与任何私利进行交换,无论交换来的是“超额利益”,还是其“本职工作”。
作为律师,我们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依靠的正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法官对程序的尊重。这份尊重,不应该、也绝不能需要通过额外付费来获得。维护这条底线,就是在维护我们每个人对公平正义最基础的期待。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