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假借条"引发的诈骗指控
在杭州工作这几年,我遇到过不少类似的案件——合伙投资失败,资金去向复杂,最后演变成诈骗指控。前不久,一位家属找到我,情况颇为典型:她的侄子与两名朋友签署了几份假借条,总计数十万元,用于所谓“手机系统刷广告”的投资。但项目并不存在,款项最终被用来偿还债务。事情暴露后,相关人员被刑事拘留,已经过去一个多月。
这类案件的关键往往不在“钱花了没”,而在“当时有没有诈骗的主观故意”。也就是说,他们是否在一开始就计划不归还、不投资,而是以虚假项目套取他人资金。诈骗罪的成立,核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只是经营失败或资金挪用,性质就不同了。
听上去这是细微的区别,但实际上,这道分界线决定了案件的命运——是诈骗罪定罪判刑,还是民间借贷纠纷或非法经营。很多家属第一次听,都有些糊涂,我当年刚执业时也一样,直到看过无数案件卷宗后,才逐渐摸清其中的门道。
诈骗罪不严重就能缓刑?未必。
家属常说,“叔叔说案子不严重,可能缓刑,年前能出来。”这种说法很容易让人误判风险。缓刑不是“轻一点的惩罚”,而是法院根据犯罪性质、金额、悔罪表现、赔偿情况综合考量后作出的决定。数十万的诈骗金额,原则上已不算轻微。
影响是否能缓刑的主要因素包括:
是否在侦查阶段主动认罪认罚;
是否积极退赃、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是否确实存在共同犯罪从犯、从属角色;
是否有稳定住所、家庭支持等社会矫正条件。
所以,当事人家属准备资金去补偿并取得谅解,这一步非常关键。谅解书往往是影响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法院是否考虑缓刑的重要材料。我处理过的几起类似案件里,当被害人实际得到补偿并出具谅解书后,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概率确实明显提高。
但也得实事求是——不是所有赔钱的,都能不起诉。若证据清楚表明有虚构项目、伪造借条、资金用于个人偿债等情节,检察机关通常仍会依法起诉。赔偿只能作为量刑考量,不代表结案方向一定能“轻”。
父母资助与资产,能否帮上忙?
家属往往最先想的是“我能不能用房子帮他还债”。在这个案例里,当事人父母确实有房产,但价值与债务相比并不算充裕。更重要的是,这类民间债务虽然可以通过和解减轻刑责,却不能直接改变法律定性。检察院看的是行为动机和证据,而不是家境。
从辩护角度,我通常会这样规划:先搞清楚资金走向,再确定每一笔款项是否经过对方同意、是否签署合法凭据、是否存在合同或投资意向书。如果能证明这笔钱的性质不是诈骗款,而是投资或民间借贷,案件就有回转空间。这也是律师介入后最重要的一步。
有时候,我们也会建议由家属先行退赃,哪怕不全额,哪怕只是表达态度。检察机关和法院都非常看重悔罪表现。很多案件的转机,恰恰在于这一步。说实话,我第一次遇到类似案子时,也怀疑这样做有没有效果,后来见证过不少因积极赔偿而免于羁押的例子,确实能看出区别。
最后的建议:行动比担忧更有价值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案件的走向取决于事实与态度。当事人是否配合调查、是否停止编造伪证、是否真诚弥补损失,这些才是真正能影响结果的事。那些所谓“叔叔说能缓刑”“年前就放人”的话,听听可以,但不能指望靠它解决问题。
对家属而言,现在最需要做的是:
明确涉案资金性质,整理证据;
联系受害人,积极达成谅解;
通过律师向检察院提交退赃、谅解等材料;
避免任何伪造证据或虚假陈述,保持合作姿态。
刑事案件的路,从来不靠“托人”,靠的是态度和事实。即使目前情况紧张,只要处理得当,仍有机会获得较轻的结果。对于家属来说,冷静面对比慌乱追问“能不能出来”更重要。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