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从一个外省城市赶回杭州,高铁坐得人腰酸背痛。说实话,累是一方面,更让人疲惫的,是办案过程中那些本可以避免的“沟通成本”。今天,我想结合最近遇到的情况,聊聊律师、家属、当事人三方,怎样才能把劲儿往一处使。
第一环:家属的“信息差”可能让努力白费
很多家属找到我们时,往往已经咨询甚至委托过其他律师。这很正常,毕竟事关重大,多问问总是好的。但问题往往出在“交接”环节。比如,有位外地的家属找到我,希望我介入案件。我出发前反复确认:之前的律师手续是否已经办妥解除?家属很肯定地说“交了”。可当我奔波几百公里赶到当地看守所,却被告知,因为前一位律师的委托关系尚未正式解除,我无法安排会见。那一刻,所有的行程安排都被打乱,工作计划全盘落空。这倒不是责备家属,他们很可能并不清楚,解除律师委托需要提交书面声明并经过办案单位确认,而不是简单地“说一声”。这种信息差,直接导致了时间和经济成本的浪费,也影响了律师介入案件的最佳时机。
第二环:当事人的“误解”可能消耗宝贵信任
除了和家属的沟通,和当事人的沟通有时也会出现意料之外的波折。同样是在那个案子里,当事人曾向另一位咨询的律师表示,我上次会见时“没有问案情”。后来经过核实,其实是当事人表达的意思被误解了。我就在想,律师不远千里去看守所会见,每一次会面时间都非常宝贵且严格受限,核心任务就是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沟通辩护策略。我们怎么可能不谈正事呢?当事人身陷囹圄,内心焦虑,对每一次会见的期待值可能非常高,希望律师能立刻给出“定心丸”。但律师的工作需要循序渐进,第一次会见可能侧重于建立信任、告知权利义务、了解基本轮廓。如果双方对会见目的的认知不一致,就很容易产生信任裂痕。
第三环:拧成一股绳,才能高效推进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想强调一点: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家属、当事人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任何一环沟通不畅,损耗的都是整个案件的辩护效益。作为家属,在更换律师时,务必确认好前一位律师的委托关系是否已书面解除,并将所有案件材料妥善交接。作为当事人,在会见时,可以更主动、更清晰地与律师沟通你的想法和困惑。而作为律师,我们也会更细致地做好告知工作,管理好各方的预期。办案就像解九连环,需要耐心,更需要各个环节严丝合缝的配合。只有信息透明、目标一致,我们才能把有限的精力集中在案件本身的法律攻防上,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
刑事辩护是一场漫长而复杂的跋涉,专业律师是向导,但家属与当事人的信任与配合,同样是不可或缺的行囊。把沟通的基石打牢,我们才能走得更稳、更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