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位当事人的家属在杭州冒雨来律所找我。她外甥刚从境外某经济园区回来,案件涉及诈骗罪和非法拘禁罪,还牵扯一些复杂的境外经历。她最关心的,是能否让这几项指控“减少”,甚至被移除。这类案件在近几年越来越多,但每一次处置,背后的情况都不尽相同。
诈骗罪指控的核心在于“主动”还是“被迫”
很多家属在第一时间,都会希望通过强调“被逼迫”、“业绩不佳遭殴打”等情节,来弱化诈骗罪的成立。但办案经验告诉我,仅靠这些口头陈述,很难说服侦查机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如果当事人确实完成了诈骗行为,比如参与吸粉、诱导他人进入诈骗流程,并且有数额上的实际结果,那么无论业绩是否拔尖,都很难撇清。
我遇到过一些案例,当事人在园区内担任最底层的吸粉岗位,没有拿到提成,甚至赔钱离开。但如果有证据显示曾成功诱骗多人,那么诈骗罪的风险依旧存在。这时,辩护的思路是查清当事人是否确实有被逼迫的完整证据链,例如园区内部的暴力视频、外部救援的付款凭证等,让其角色更接近胁从犯,从而争取从轻处罚。
家属需要配合律师获取所有可能的佐证,包括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园区管控措施的细节等,这些比单纯的情绪化描述更有力量。
非法拘禁与“胁从伤害”的边界
非法拘禁罪的认定,很多时候在境外案件中容易与园区内部的暴力、业绩惩罚混淆。例如,有当事人被指控逼迫业绩不佳的同事接受殴打,看似是执行园区的内部规则,实际上可能涉及对他人人身自由的非法限制。
我会去分析两点:第一,当事人是否明确知道别人会被关、被打且无法离开;第二,当事人是否有能力阻止这种行为却仍参与。如果仅是被动参与,例如在上级命令下配合拍照、执行任务,在没有实际控制他人自由的情况下,非法拘禁罪的成立会有难度。
反之,如果当事人主动将他人带入被关押的环境,并且深知他们会受到强制与暴力,那么非法拘禁的风险就很高。对于胁从犯,可以争取情节认定的降低,但仍需有证据证明其受控制、无逃脱可能,这对量刑影响很大。
辩护策略:避免被动认罪认罚
在这个案子里,家属提到请了律师,但对方直接建议认罪认罚。这是当前刑事程序中的一个快捷选项,但并不一定适合所有案件。认罪认罚一旦签字,后续的辩护空间会大幅压缩,尤其是在涉境外诈骗、涉多人受害的案件中。
如果嫌疑人的涉案性质、角色定位、证据链还存在较多不确定性,那么贸然认罪认罚很可能错失为自己争取更轻罪名的机会。我的建议是:在证据没有全部查清之前,应先完成律师会见,细致分析每一个环节的行为性质,再决定是否认罪认罚。必要时可以更换辩护人,以保障辩护思路的一致性和针对性。
另外,关于涉嫌使用境外软件转账“赎金”这一问题,也要做好解释和证据储备。如果能够证明该行为是为了避免当事人遭遇生命危险,属于紧急避险,那么在法律上有可能免除其违法性,这部分细节不能忽略。
总之,涉境外诈骗与非法拘禁的案件,既有传统刑事法条适用的部分,也有境外行为细节、证据链复杂难解的部分。好的辩护不是简单套用认罪认罚,而是最大限度挖掘事实真相和有利情节,这样才能让法庭看到当事人案件的另一面。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