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斌律师 00:00-23:59
叶斌律师
杭州刑事案比较有名的律师,众多取保缓刑不起诉案例,擅长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
15372423167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叶斌律师谈:事后送钱也可能构成行贿的法律风险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6年01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1次举报

那天杭州刚下过雨,空气里带着些湿润的凉意。一位李总急匆匆推开我办公室的门,带着几分不安坐下来。他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叶律师,我这是事后感谢的,能算行贿吗?”

事后送钱≠绝对安全

在十八年的执业中,我不止一次听到类似的说法——许多老板觉得,项目做完、款项结清后再送点红包、茶水费,只是人情往来,不属于行贿。可现实并没有这么简单。李总几年前,为了感谢某负责人帮忙协调项目回款,多次送出一笔数额不小的茶水费。如今,这位负责人因涉及受贿被调查,李总也陷入困境。

从法律角度看,行贿并不区分事前还是事后,只要对方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你在中标、验收、回款等环节获得利益,这种送钱行为本质上就是权钱交易。在近年来反腐高压态势下,即使是事后感谢,也很可能被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办案机关、检察院、法院的认定标准越来越趋同,不再存在明显争议。

换句话说,事后送钱不一定比事前送钱风险小。如果款项背后的实质,是用财物换取了对方的职务行为,那风险就摆在那里。

关键在于利益性质

不过,我也提醒李总,案件的关键不只是“送钱时间”,还在于所谋取的利益性质。对方收了钱,利用职权帮你办事,那在他那边问题已经很明显——构成受贿无疑。但在你这边,还要看拿到的东西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的。

如果你谋取的是不该得到的,比如项目本来不符合条件,却靠关系中标,这就是不正当利益。但如果你拿到的是合同约定本来就该付的工程款,那就不同。拿到应收款属于正当的合同债权,即便对方帮忙协调,也不必然构成行贿。

这里的差别,就像解锁一道门:如果这扇门本来该为你打开,只是有人帮你推了一下,那和撬锁进入是两码事。这也是案件辩护的切入点,很多细节需要在办案过程中仔细甄别。

如何降低风险与应对

现实中,人情与法律的边界常常模糊。事后送礼,如果涉及职务行为带来的利益,还可能被倒查几年前的事情。当事人和家属要做的,第一是了解行为性质,第二是在涉案早期就把事实厘清。

  • 确认自己获得的利益是否正当,有无超出合同、法律规定范围。

  • 避免用财物方式感谢有职务权力的人,尤其是涉及项目审核、付款等权限的岗位。

  • 一旦被调查,及时让律师介入,审查证据、界定利益性质,争取有利结论。

办案中,我见过不少当事人因为忽视细节而陷入麻烦。说到底,理解法律边界,比事后道歉要有用得多。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事后送钱并不自动免除行贿风险。真正的关键,是利益的性质与取得方式。如果拿到的是本来就该属于你的,那辩护空间还在;但若含有不正当利益,即使事后给钱,也可能被认定违法。看清这一点,才是避险的起点。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叶斌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8
  •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执业18年
    • 15372423167
    •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4年 (优于86.01%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次 (优于74.6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1次 (优于94.8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9656分 (优于99.7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3022篇 (优于95.09%的律师)

    版权所有:叶斌律师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030845 昨日访问量:2805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