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杭州下着小雨,一位做企业的朋友,我们姑且称他为李总,急匆匆地来到我的办公室。他一坐下,还没等助理把热水端上来,就抛出了一个问题,一个我在这十八年执业生涯里听过无数次的问题:“叶律师,我公司从银行贷了一笔款,现在资金链断了,还不上了。我还一部分行不行?要还多少,在什么期限内还,才不会被认定是贷款诈骗?”
我能从他紧锁的眉头里,看到那种巨大的压力和困惑。这个问题,可以说触及了许多企业家内心深处最担忧的那根弦。办案子就像解九连环,得一环一环来。今天,我就想和大家聊聊这个话题,企业贷款还不上了,和“骗贷”犯罪之间,那条看不见却又至关重要的界线到底在哪里。
一个常见的误区:还了钱,就不是犯罪了吗?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来找我时,都抱着和李总类似的想法:是不是只要我表现出还款的意愿,并且实际还了一部分,哪怕只是一小部分,就能证明我不是想“骗”银行的钱?比如贷款上千万,我还了几十万,这算不算“安全”了?
说实话,这是一个非常普遍但又极其危险的误区。在司法实践中,从来没有一个简单的数学公式,说你还了10%或者20%,就一定不构成犯罪。法律评价一个行为,尤其是在刑事领域,看的不是你事后做了什么来“补救”,而是你当初在做这件事的时候,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个“心里的想法”,在法律上我们称之为“主观目的”。
我经常跟当事人打比方,这不像考试,答错了一道题,只要总分及格就行。刑事犯罪的认定,更像是在审查你一开始走进考场时,是打算凭真本事答卷,还是揣着小抄准备作弊。所以,问题的核心不在于“还不还得起”或者“还了多少”,而在于你当初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有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念之差:是“经营不善”还是“非法占有”?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个词听起来很专业,但说白了,就是你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好好经营,拿这笔钱就是为了揣进自己腰包,或者去干别的和经营无关的事情,并且没打算还。这是贷款诈骗罪和骗取贷款罪最本质的区别,也是我们作为辩护律师在办案时,必须全力去厘清的关键点。
我来举两个反差比较大的例子。前年,我处理过一个外省某市的案子。当事人是做建筑工程的,从银行贷了一大笔钱盖楼。结果房子盖好了,市场行情突变,房子卖不出去,资金无法回笼,导致银行贷款逾期。这种情况,虽然客观上造成了银行的损失,但当事人从头到尾都在从事真实的生产经营活动,他的目的是盖楼卖楼,只是最后因为市场不可抗力失败了。这在法律上通常会被认定为“经营不善”,属于民事纠纷,而不是刑事犯罪。
但另一种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有些案子里的钱,从银行一出来,就迅速被拆分到好几个个人账户,然后被用来购买豪车、豪宅,甚至用于赌博等高风险活动。整个过程中,根本没有任何真实的经营行为。这就很明显了,行为人的目的从不是经营,而是把银行的钱变成自己的钱肆意挥霍。这就构成了典型的“非法占有目的”,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当然,现实远比这复杂。更多的情况是介于黑白之间的灰色地带,比如贷款大部分用于经营,小部分用于个人消费。这种时候,就需要我们律师像侦探一样,仔细审查每一笔资金的流向、每一份合同的细节,去还原当时最真实的情况。
当事情变得复杂:律师如何剥茧抽丝
昨晚加班整理一个新案子的案卷时,我再次感慨,有些骗贷的手段设计得确实非常“精巧”。比如,有人会专门注册一家公司,伪造几个月的银行流水,甚至给几个挂名的“员工”发工资、缴社保,把公司表面包装得光鲜亮丽。然后用这家“看起来很正规”的公司去申请信用贷款,等信用贷到手后,再用一些虚假的资产做抵押,继续申请抵押贷款。整个过程一环套一环,等到银行发现时,公司可能已经是个空壳,准备宣告破产了。
遇到这种复杂的局面,当事人和家属往往会非常慌乱。他们会问:“叶律师,这么多假材料,是不是肯定要重判了?”
其实未必。作为辩护律师,我们的工作就是从这些看似“板上钉钉”的证据中,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空间。比如,我们会去论证,虽然当事人提供了虚假材料,但这只是为了满足银行的放贷门槛,他的根本目的还是想做生意,只是项目失败了。这样,就有可能将性质更严重的“贷款诈骗罪”(可能判处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辩护为性质较轻的“骗取贷款罪”(最高刑期七年)。我们还会去审查,当事人用这笔钱,哪怕是转移到别的公司,是不是也用于了某种形式的经营活动?哪怕是高风险的投资,也和纯粹的个人挥霍在主观恶性上有所不同。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我想告诉你的是,当企业陷入贷款困境时,不要自己吓自己,也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还一点就没事”的说法。法律的评判标准,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也更关注人的内心。它会努力区分,一个 предприниматель(企业家)是一时失足的“赌徒”,还是一个运气不佳的“战士”。
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面临这样的困境,首要的不是惊慌失措,而是尽快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把所有的情况,好的坏的,都原原本本地讲清楚。我们要做的,不是帮你寻找法律的漏洞,而是在复杂的案情中,理清事实的脉络,找到那条能够证明你初衷的、通往有利结果的路径。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