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去杭州某看守所会见一位当事人,他因为涉嫌一项新的罪名被抓,而人还在之前案件的缓刑考验期内。这意味着,如果这次不能妥善处理,之前的缓刑会被撤销,两案并罚,他几乎肯定要面临实刑。当事人的家属,我能想象到,此刻一定心急如焚。所以,当家属告诉我,他们已经托了好几层关系,找了“很硬”的能人,花了相当可观的费用,想把人“捞出来”时,我一点也不意外。但我心里咯噔一下,因为这些年,我见过太多类似的故事,结局往往让人唏嘘。
第一个风险:钱财损失,往往石沉大海
说实话,那位家属描述的“关系网”,我听着一半就知道不靠谱。对方不是什么具体部门的领导,而是传说中的“社会能人”,只听说“关系通天”,具体能找谁、怎么办,一概语焉不详。家属在极度焦虑下,还是将一笔不小的数目交给了对方,然后就是无尽的等待。
从法律实务角度看,这种基于“神秘承诺”的给付,性质非常模糊。当事情没办成,家属发现被骗想追回这笔钱时,会异常艰难。即便公安机关立案追究了对方的诈骗责任,这笔钱款也可能因为给付目的的非法性(意图通过不正当途径影响司法)而被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换句话说,钱花了,事没办,最后连追讨的法律基础都很脆弱。很多家属到了这一步,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自认倒霉。
但这只是最直接的损失。更深的陷阱,还在后面。
第二个风险:法律风险,可能引火烧身
刚才说的那个陷阱,我见过更糟糕的版本。有些所谓的“关系户”,收钱时拍胸脯保证,操作时却可能采取一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甚至明显违法的手段。比如,伪造材料、传递违禁信息,或者假借打点之名向司法人员行贿。
一旦这些行为暴露,调查的矛头不会只指向中间人。付钱的家属,完全可能被卷入其中。如果查实家属明知并出资用于行贿等非法活动,那么当事人本身涉嫌的刑事案件还没解决,家属又可能面临行贿类犯罪的调查。这真是雪上加霜,从想“捞人”变成了可能“搭进去”更多人。那种稳赚不赔的,永远是中间人;而担惊受怕、承受全部风险的,永远是当事人和家属。
除了这些看得见的风险,还有一个更隐蔽的代价,常常被焦急的家属忽略。
第三个风险:机会成本,错过辩护黄金期
说到代价,我想起前年办的一个案子。当事人家属在当事人被刑拘后,第一时间不是来找律师,而是动用了所有人脉和积蓄去“找关系”。三十七天黄金救援期,他们就在各种“很快就有消息”的承诺中等待。结果,人没出来,等来了逮捕通知书。这时他们才慌忙找到我们。
我们介入后发现,案件在证据上其实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如果在侦查初期就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完全有争取取保候审的空间。但最佳时机已经错过,一些证据已经固化,补救难度大大增加。家属后悔莫及,他们付出的不仅是那笔找关系的巨款,更是案件本身可能出现的转机。他们把所有的希望和资源,押注在一条虚无缥缈的“捷径”上,却放弃了最实在、最可靠的专业法律路径。
一个案子,证据有没有问题?数额认定是否准确?是否构成犯罪?有没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这些法定从轻情节?这些需要律师通过阅卷、会见、调查,一点点去梳理、去争取。而把宝全押在“关系”上,就等于把案件的走向交给了运气和谎言,自己主动放弃了了解和影响进程的权利。
说到底,刑事诉讼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法律标准。真正能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是扎实的证据、清晰的法律适用和有效的沟通。专业律师的工作,就是在这套规则体系内,为当事人寻找最大空间。这份工作的价值,或许不如“神秘力量”听起来震撼,但却是一条踏实、可控的路。当家属在外面煎熬等待时,一杯热水和一份理性的分析,有时比一个昂贵的承诺,更能让人安心。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