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这些年,我办公室的门几乎每周都会被行色匆匆的家属推开。他们中的很多人,手里都攥着一沓银行流水,眼神里混杂着焦虑和不解,反复向我强调一句话:“叶律师,他真的没拿多少钱,比他拿得多的有好几个呢,怎么就抓他了?”
每当这时,我都会先让助理给他们倒杯热水,让他们坐下来,慢慢说。因为我知道,这个问题背后,是一个足以影响案件走向的巨大误区。今天,我想和你聊聊传销类案件里,那个最关键,也最容易被忽视的问题:钱的性质,远比钱的数额重要。
“赚得多”就是组织者?这是第一个致命的误解
很多人朴素地认为,在一桩涉嫌传销的案子里,谁赚的钱多,谁的地位就高,责任就大。这听起来似乎合情合理,但在法律上,这套逻辑是行不通的。办了这么多年的传销案子,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司法机关关注的核心,从来不是你银行卡里多了多少钱,而是这些钱,究竟是怎么来的。
这就像一棵树,它结了果子,我们不能只看果子的大小,更要看这果子是从哪个枝丫上长出来的。你的收入,是来自于介绍他人加入而获得的“人头费”?还是因为销售了具体的产品或服务,公司给予的业绩提成?又或者,你只是作为公司的一名技术人员或普通员工,领取固定的工资和劳动报酬?这三者的性质,天差地别。前一种是典型的传销获利,是定罪的关键;后两种则有可能是合法的劳动所得。如果把它们混为一谈,那案件的辩护就无从谈起了。但仅仅分清这个还不够,真正的风险,往往出现在你和办案人员的第一次接触中。
一句“都是返利”,可能毁掉所有辩护空间
当事人被带走后,通常会在24小时内接受第一次讯问。那种高压环境下,人很容易紧张,说话不经思考。我见过太多当事人,当被问到收入来源时,为了省事,或者自己也稀里糊涂,就用一个词来概括:“返利”。
说真的,在刑事案件里,没有比这更危险的词了。“返利”这个词太模糊了,它可以是合法的销售返点,也可以被直接理解为发展下线的提成。一旦你在笔录里这么说了,就等于亲手把一盆脏水泼向了自己所有的收入。办案人员完全有理由将你的全部获利都认定为非法所得,这会直接影响到罪名的认定和涉案金额的计算。这就像一堆豆子,里面有好有坏,你本有机会把它们分开,但你直接跟人说“这是一堆豆子”,那别人就默认它们都是一样的了。想再把好豆子挑出来,难度就大了好几倍。很多案件的辩护空间,就是这样在最初的几个小时里,被不经意的一句话给堵死的。
厘清三笔账:为自己辩护的第一步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如果身陷这类案件,当事人和家属第一时间应该做什么?不是四处托人打听,也不是纠结于谁赚得更多,而是要静下心来,帮当事人算清楚三笔账。
第一笔账,是“人头费”的账。哪些收入是明确因为拉了人头才获得的奖励?这部分是辩护的重点,也是需要向司法机关坦诚的部分。
第二笔账,是“业绩提成”的账。哪些收入是因为自己或团队销售了产品或服务,根据业绩获得的提成?这部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销售合同、业绩单等,来证明其合法性。
第三笔账,是“劳动报酬”的账。如果你在公司还担任了其他职务,比如讲师、技术维护等,那么相应的固定工资、讲课费等,都属于合法的劳动报酬,必须明确地剥离出来。
把这三笔账算清楚,就像在复杂的案情中画出了一张清晰的地图。它不仅能让律师的辩护工作事半功倍,更重要的是,它能向司法机关清晰地展示事实,避免所有收入都被错误地认定为非法所得,从而争取一个更为公正的结果。虽然这个过程很繁琐,甚至很痛苦,但这是保护自己、走出困境最扎实的一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