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出去的钱,又回来了?
很多人对行贿和受贿的理解都停留在“送钱的人违法,收钱的人也违法”的层面。但我前段时间遇到的一个案子,让我自己也陷入了长时间的思考——钱从下属手中出去,几年后又回到他的手中,像是在两个人之间兜了一个圈。期间没有任何人真正把这笔不小的资金纳入个人消费或藏匿起来,却依然被认定为行贿和受贿。
在这个案子里,下属为了求升职,把钱交给了上级。几年后,上级有事需要帮忙,又把等额资金交还给下属。表面上看,这就像电商刷单一样,金额在账面上经历了一次“进出”,但实质财产状况并未变化。然而,侦查机关的认定逻辑很明确:送钱时构成行贿,收钱时构成受贿。对于当事人和家属来说,这样的逻辑往往很难接受。
我当时坐在案卷前反复琢磨,这个过程缺少很多我们通常在贿赂案件中能看到的“资金去向”证据,这种情形在实践中并不常见,但一旦发生,案件的复杂度和辩护难度都会急剧提升。
资金去向是关键证据
正常情况下,侦查机关会重点关注资金的流向——是否被存入银行账户、是否购置了财产、是否被挥霍在消费支出中。但在这个案子里,钱最终又回到了最初的提供者手中,没有流入第三方账户,也没有体现为资产增值,这就形成了一个“内循环”的格局。
在刑事辩护的实际操作中,如果无法查明资金的去向,办案机关往往会依赖双方的口供来支撑指控。但双方的供述如果缺乏其他证据印证,在证据审查中必然会引发争议。我记得翻阅案卷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想——如果资金未实际进入收受方的个人财富体系,那么行贿与受贿的构成是否仍然成立,这就是需要辩护律师去深挖的切入点。
这类案件的风险在于,它挑战了很多人对犯罪构成要件的直觉认识。普通人认为“没占,就不算”,但法律实践并不总是这样。正如这个案子,法律对“收受”的认定,并不要求收受方必须将资金永久占有。
辩护的思路与应对
从辩护的角度看,这类案件在侦查阶段就需要对资金流动进行精准梳理,不能仅仅依赖当事人自己的说法,还要寻找一切可印证的客观证据——银行流水、转账凭证、财产登记记录等。如果证据链存在断点,就有可能在庭审中成为突破口。
我通常会提醒当事人,不要只停留在“钱又回来了”的表面逻辑,而是要具体分析资金在两次转移过程中的法律性质变化。在第一次转移时,是否存在明确的交换条件?第二次转移是否与第一次行为有关联性?这些细节都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结果。
说到底,刑事案件的处理并非单纯依靠常识判断,而是依赖于证据和法理的双重支撑。对于家属来说,最重要的是尽早找到靠谱的辩护团队,早一点介入资金去向和交易背景的调查工作,这样才有机会在法庭上争取到有力的辩护空间。
这种“内循环”式的行贿与受贿案件,有时并不涉及实际的财产占有,但依然可能触及刑事风险。理解它的法律逻辑,才能在类似的困境中找到最合理的应对路径。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