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接到一个咨询,电话那头是一位年轻的妈妈,声音里满是疲惫和焦虑。她在家带孩子,想做点兼-职补贴家用,就帮人注册了一些账号转卖,赚了些辛苦钱。她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看似无害的举动,会让她卷入一起发生在外省的重大刑事案件,甚至面临两地公安同时立案的窘境。电话里,我能听到婴儿咿咿呀呀的声音,更能感受到她作为母亲的那份无助和担忧。“叶律师,案子说要从外地移送到我们杭州来,这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会不会突然被抓走?”这个问题,是许多身陷异地管辖困境的当事人,心里最沉的一块石头。
两地同时立案,是不是意味着麻烦加倍?
很多当事人一听到自己可能被两个地方的公安都立案侦查了,第一反应就是天要塌下来了,觉得麻烦变成了双倍。这种担心,我完全理解。但从我们刑事律师的角度看,事情往往没那么简单。一个行为,可能同时触犯了不同地区的法律利益。比如刚才提到的这位宝妈,她在杭州的家中完成了注册和转卖账号的行为,这是“行为发生地”;而购买账号的人在外省某市利用这些账号实施了诈骗,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那是“犯罪结果地”。
这就像一根藤上结了两个瓜,一个是你亲手种下的因(出售账号),一个是别人利用它结出的恶果(诈骗)。从法理上讲,两边的公安机关都有理由对这个案件行使管辖权。所以,出现两地都立案的情况,在程序上并不奇怪。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要面临双重处罚。根据我国的法律原则,一个人不能因为同一个犯罪行为受到两次刑事处罚。因此,这些案件最终必然会走向合并处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并案”。真正需要我们关注的,不是会不会并案,而是案子最终会合并到哪里去处理。这一点,往往直接关系到案件最终的走向。
案件移送合并:是“烫手山芋”,还是“辩护良机”?
说到移送合并,很多当事人的心又悬了起来。尤其是在外地的案子要移送到户籍地时,大家会很困惑:这是不是因为案子很严重,外地公安不愿意管,所以把“烫手山芋”扔回来了?说实话,这种可能性不能完全排除,但更多时候,尤其是在我办过的许多类似案件中,将案件合并到当事人户籍地或居住地来处理,往往是一个积极的信号,甚至可以看作一次难得的“辩护良机”。
为什么这么说?你想,外省的公安机关,他们的主要精力集中在侦破那起数额巨大的诈骗案上,对于上游提供帮助的你,他们可能将你与主犯捆绑看待,认定的犯罪情节也会更严重。而当案件移送到杭州本地,本地的办案机关对你的情况会更了解。他们更容易查清,你只是一个在家兼-职、对下游犯罪毫不知情的普通人,主观恶性小,获利也有限。就像那位宝妈,她只是一个为了几千元补贴家用的母亲,这和诈骗了数十万的主犯,在性质上有着天壤之别。在本地处理,我们律师更容易与办案机关沟通,将你的个人情况、家庭状况(比如尚在哺乳期)等情节说明清楚,也更容易将案件的性质从复杂的诈骗案中剥离出来,回归到它本来的面目——可能仅仅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这类相对较轻的罪名。这其中的差别,对最终结果的影响是巨大的。
在等待中,我们能做些什么?
“叶律师,道理我懂了,但现在外地公安说案子已经移交过来了,本地公安又说还没收到,我每天都睡不着,总怕有警察上门。这个等待的过程,太煎熬了。”我经常听到当事人和家属这样说。这种不确定性,确实是对人最大的折磨。
我想告诉你,这个“等待”是正常的程序过程。案件的移送和接收,不是两个基层警官打个电话就能搞定的。它需要层层上报,经过法制部门的审核、领导的审批,这就像公司里一个跨部门的项目,需要好几个负责人签字确认,需要时间。办案警官说“无法给你明确答复”,往往不是推诿,而是他真的没有权力在最终决定下来前给你任何承诺。根据我这几年的办案经验,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异地办案管辖的新规定后,这类案件合并到当事人户籍地处理的概率是比较大的。
那么,在等待的这段时间里,你能做些什么?首先,停止无谓的恐慌和猜测。不要一遍遍地去打听,这除了增加自己的焦虑,没有任何帮助。其次,照顾好自己的生活和家人。就像我告诉那位宝妈的,“你现在最重要的工作,是照顾好你的孩子”。一个稳定的家庭和正常的生活状态,本身就是一种有利的证明。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做准备”。不要干等。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梳理清楚自己的行为,固定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你的获利情况、你与上下游的聊天记录、能够证明你对下游犯罪不知情的证据等等。当案件的“靴子”最终落地时,你不是手足无措,而是有备而来。刑事案件是一场马拉松,不是百米冲刺,保持冷静,走好脚下的每一步,就是最好的应对。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