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先打我的,我还手怎么了?”这句话,我在接待咨询时听过太多次。当事人脸上带着伤,语气里满是委屈和不理解。是啊,明明是被欺负的一方,怎么最后反而成了犯罪嫌疑人?
“谁受伤谁有理”的误区
想象一下这样的场景:两个人发生争执,一方突然挥拳相向,另一方本能地抬手格挡,结果先动手的人反而摔倒受伤。在很多办案人员眼中,这个“受伤”的结果,往往成了判断是非的关键依据。
这种“谁受伤谁有理”的观念,与我们法律上提倡的正当防卫制度存在明显冲突。我们最近办理的一个案件就很有代表性。一审法院认定当事人属于正当防卫,判决无罪。但检察机关提起抗诉,二审法庭上,那位满头白发的检察官还在坚持“你把别人打伤就要负责”的观点。我当场就指出,这正是典型的“谁受伤谁有理”思维,与正当防卫的立法精神背道而驰。
法律如何认定正当防卫
张明楷教授对此有过精辟论述:两人发生争执时,先动手的一方实施了非法侵害,另一方的反击属于正当防卫。只要没有造成重伤,仅仅是轻微伤害,就不构成犯罪。这个观点已经通过上海二中院的公众号公开发布,代表了当前司法实践中的先进理念。
但现实往往比理论复杂。我们在办案中发现,正当防卫的认定需要考虑防卫意图、防卫限度、侵害的紧迫性等多个因素。不是所有“还手”都能构成正当防卫,关键在于行为的必要性和相当性。如果对方只是推了你一下,你却持械重伤对方,这就可能超出了必要限度。
观念转变需要时间
故意伤害罪是目前宣告无罪案件最多的罪名,约三分之一的无罪判决都涉及这个罪名。这个数据背后,反映的正是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认定的困境。
观念的转变需要时间,也需要我们法律人的共同努力。作为辩护律师,我们在每个案件中都要反复向办案机关阐明: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不能因为有人受伤就简单归责。我们要看行为的起因、过程和性质,而不是单纯以伤害结果论对错。
如果你不幸卷入类似的纠纷,记住:保持冷静,及时寻求专业帮助。正当防卫的认定需要专业判断,不是简单的“他先动手我就能还手”。了解法律的规定,才能在关键时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