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一下,你走进一家医院,医生不看任何过往病例,只凭教科书给你开药。你心里会不会打鼓?现在,法院系统也在做类似的事情——建立“人民法院案例库”,要求法官判案时先看看以前类似案件是怎么判的。
法官判案,要先“查档案”
我有个当事人曾经问我:“叶律师,为什么差不多的案子,在不同法院判得不一样?”这个问题问到了点子上。现在最高法给出了答案——建立案例库,就是为了减少“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根据规定,法官审理案件时,应当检索案例库,参考入库的类似案例作出裁判。这就像医生看病历,不是照抄,而是参考。
其实,换个角度想,这对当事人是件好事。过去,判决结果有时像开盲盒,充满不确定性。现在有了案例库,判决的预测性增强了。我们知道,刑事辩护的核心之一,就是为当事人预判风险、争取最优结果。案例库的存在,让这种预判有了更扎实的依据。
你的律师,会不会用“案例”说话?
记得我处理过一个开设赌场的案子,当时我们就找到了一个情节类似、但处理结果更有利的案例。我们把这个案例作为辩护理由提交给法院。最终,法院在判决说理部分,对我们提交的案例进行了回应和说明。
你看,这其实就是新规赋予当事人和律师的武器。规定明确,公诉机关、当事人及辩护人提交入库案例作为辩护理由的,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予以回应。这意味着,我们提交的案例,法官不能视而不见,必须正面回应。这极大地增强了辩护的针对性和说服力。
当你的案子“特殊”时
当然,也有当事人担心:“我的案子情况特殊,如果案例库里的类似案例对我不利怎么办?”规定也考虑到了这一点。如果法官认为正在审理的案件具有特殊情况,不宜参考入库案例,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这相当于为特殊案件上了一道“保险”,避免机械司法。
我们在办案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当事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悔罪表现等都不同。这时候,就需要律师深入挖掘案件的“特殊性”,向法庭充分说明为什么不能简单参照既往案例。
刑事辩护是一场专业的博弈。案例库的建立,对律师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它要求我们不仅要懂法条,还要懂案例;不仅要会辩护,还要会检索、会比对、会论证。十八年来,我们团队始终秉持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的理念。我们相信,法律是信仰,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面对不断完善的司法制度,我们唯有更专业,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保驾护航。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