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一下,一位年轻的法学研究生,在图书馆里埋头苦读,满脑子都是德日刑法理论,却对窗外真实发生的电信诈骗、环境破坏案件一无所知。这正是贾宇会长在致辞中提醒我们警惕的学术陷阱。
学术求真,不等于闭门造车
我见过太多刚入行的年轻律师,把刑法教科书背得滚瓜烂熟,却在面对第一个真实案件时手足无措。为什么?因为他们把法律当成了纯粹的精确技术,忘记了法律服务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
贾会长说得对,法学研究从来不是一项纯粹的技术工作。就像我们办案时,不能只看卷宗里的白纸黑字,更要理解当事人背后的故事。一个优秀的刑法研究者,既要有啃得动“大部头”的毅力,更要有感知人情冷暖的能力。
问题意识,源于脚下的土地
有个当事人曾问我:“为什么同样的行为,在不同地区的判决结果差异这么大?”这个问题,恰恰击中了刑法研究的核心——必须立足中国实际。
现在的新型犯罪,早已不是教科书上的经典案例。数字领域的犯罪手段日新月异,跨境犯罪组织越来越隐蔽,环境犯罪的危害往往在数年后才显现。如果我们的研究还停留在对国外理论的亦步亦趋,如何应对这些真问题?
我记得处理过一个涉及新技术的案件,当时翻遍所有教科书都找不到答案。最后,是我们团队深入调研行业现状,结合多个相关领域的知识,才找到了突破口。这正是贾会长强调的,要把学问做在祖国大地上。
慎刑思想,是法律人的必修课
在法庭上,我经常听到“必须严惩”的呼声。但作为法律人,我们要保持清醒:刑罚是最后手段,不是万能钥匙。
有个比喻很恰当:治理社会就像调理身体,不能一生病就下猛药。民事调整、行政监管、社会政策都是调理的手段,刑法只是其中一环。我们要考虑的是如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不是简单地把更多行为纳入犯罪圈。
“宽严相济”不是一句空话。在办案中,我们既要评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要考量行为人的具体情况。有时候,一个不起诉决定比严厉判决更能挽救一个人,也更能体现司法智慧。
刑事治理的现代化,需要的不是更多的法条,而是更深的思考。作为法律人,我们既要仰望星空,追寻法理的深邃;也要脚踏实地,回应现实的呼唤。这条路很长,但每一步都值得。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