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跨境电信诈骗犯罪呈现高发态势,无数家庭因亲友卷入其中而支离破碎。作为刑辩律师,我们接触了大量此类案件的当事人及家属。本文结合近期典型案例,从法律角度解析跨境诈骗的犯罪链条、刑事责任及辩护策略,帮助家属正确认识法律风险,理性应对危机。
一、跨境电信诈骗的典型模式与法律定性
根据办案实践,跨境电信诈骗犯罪呈现以下特点:
组织严密,分工明确
以“缅甸诈骗园区”为例,犯罪集团通常分为“引流—话术—洗钱”三级架构,成员通过社交软件伪装身份实施“精准诈骗”。例如浙江金华“12·30”专案中,诈骗集团以“股票投资”为诱饵,一年内骗取1.4亿元,受害者超500人。
偷越国境与诈骗罪数罪并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3人结伙或3次以上即构成犯罪。若在境外实施诈骗,将同时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面临双重处罚。如云南云县三名被告人因偷渡至缅甸参与电诈,分别被判6个月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
涉案金额的认定标准
即使诈骗数额难以查清,只要在境外诈骗窝点累计停留满30日(如平塘县案例),即可认定为“情节严重”,依法追责。金华葛某案中,法院通过电子数据、银行流水等倒推涉案金额,最终判处无期徒刑。
二、典型案例警示:法律后果触目惊心
案例1:武汉民警劝返自首案
案情概要:河南村民王大山赴缅诈骗后寄回40万元,民警应红杰通过3个月劝说助其回国自首,最终获刑(具体刑期未披露)。
关键点:
? 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 提供犯罪证据构成立功,可能适用缓刑。
案例2:平塘县偷渡诈骗案
判决结果:两名被告人因偷越国境罪与诈骗罪并罚,分别获刑3年2个月、3年4个月。
警示:
?? 偷渡行为本身即构成犯罪;
?? 在境外诈骗超30日即加重处罚。
案例3:金华特大跨境电诈案
判决亮点:
?? 首犯葛某被判无期徒刑,没收全部财产;
?? 从犯认罪认罚可适用缓刑(379人中部分获轻判)。
启示:
? 团伙中层级越高,刑罚越重;
? 积极退赃、认罪认罚是减轻量刑的关键。
三、家属应对指南:理性维权,降低风险
劝导亲友主动投案
如武汉王大山案所示,自首+立功可大幅减轻刑罚。家属可通过律师协助,传递法律政策,鼓励其回国配合调查。
厘清法律责任边界
? 区分“主犯”“从犯”“胁从犯”:
主犯(如金华葛某)承担全案责任;
从犯(如业务员)可能适用缓刑;
胁从犯(被欺骗参与)可争取免责。
? 注意:单纯提供银行卡或技术支持也可能构成帮信罪。
善用法律救济途径
辩护策略:针对“主观明知”“涉案金额”等关键点质证(如云县案例中诈骗数额难以查证的情形);
申诉救济:若存在刑讯逼供、证据不足等情况,可申请再审。
防范衍生风险
?? 家属需警惕“二次诈骗”:境外团伙常以“捞人”为由索要钱财;
?? 妥善保管涉案材料,避免销毁证据或干扰司法程序。
四、结语:法律无情,维权有道
跨境电信诈骗犯罪是当前国家重点打击对象,司法机关对主犯、累犯、境外作案等情形从严惩处。但法律亦明确区分责任、保障人权。作为家属,理性选择法律途径、积极协助嫌疑人自首或退赃,是减轻罪责、修复家庭创伤的最佳选择。
叶斌律师提示:若您或亲友面临相关困境,请及时联系专业律师,我们将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最新司法解释,制定个性化辩护方案,最大限度维护合法权益。
附:关联法律条文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境罪)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三条
《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2024年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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