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社会中,一些现象值得关注。例如,有些人在进行合法的维权行为,如上访或反映问题时,却被定性为寻衅滋事罪或敲诈勒索罪。这类案例在实践中并不鲜见。
首先,关于敲诈勒索罪,叶律师在此明确指出:如果您的维权手段和诉求都是合法的,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有明确的构成要件,其中一个关键点是“非法占有目的”。这意味着,您所追求的利益并非您本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并且您必须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财物。然而,如果您通过正常的信访、反映问题或书信等合法方式主张权利,或在未得到赔偿时选择报警等合法途径寻求解决,这样的维权行为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即便政府已进行赔偿,情况仍有可能演变为敲诈勒索。这通常是由于缺乏证据保留所致。因此,叶律师建议,在获得赔偿时,务必签署一份协议,明确指出因何种权利受到侵犯,以及另一方出于自愿给予补偿的事实。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日后被误认为是敲诈勒索,从而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因此,维权过程中,妥善保留证据至关重要,以防遭受不公正的指责。
接下来,讨论寻衅滋事罪。某粉丝曾咨询,所在地区对寻衅滋事罪一律从严处理,询问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确实,自2018年两高两部发布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后,寻衅滋事罪的处理变得相对严格。然而,依然存在从轻处罚的可能性。比如,我曾代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
该案件的情况如下:当事人到青岛参与协助活动,因饮酒与朋友坐在路边,因朋友与经过的男女发生争执,最终演变为打斗,导致对方轻微受伤。当事人虽参与了打斗,但其作用相对较小。
在此案中,我为当事人制定了辩护策略。首先,强调自首。考虑到案情较为清晰,且现场有监控,争取自首至关重要。根据山东省的量刑指导意见,自首可减少最多40%的刑期。持续逃避只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其次,主张从犯。经过调查,发现是当事人的朋友与被害人先对骂并动手,而当事人参与的程度相对较小。监控视频证实了这一点,因此我将此辩护意见提交给检察官,得到了认可。
第三,在案件事实清楚且不适合做无罪辩护的情况下,我建议当事人认罪认罚。在此之前,务必与检察官详细沟通量刑意见,以期在检察院阶段争取从轻处罚。
最后,我协助当事人与被害人达成谅解协议。通过自首、从犯、赔偿及谅解等情节,最终当事人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合并执行刑期为两年三个月,现已刑满释放。
因此,如果您遇到寻衅滋事案件,务必保持冷静。首先判断案件性质,确认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不构成犯罪,应坚决进行无罪辩护;如果构成犯罪,则分析是否具备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如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等。随后,与办案人员详细沟通量刑意见,寻找证据瑕疵,从犯罪构成和情节等方面进行辩护。最后,帮助当事人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以大幅减少刑期。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信访程序已结束,仍进行非法上访、闹访、缠访,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进而面临逮捕和刑罚。因此,维护自身权益时,请务必遵循正常程序,切勿采取非法上访的方式。非法上访可能导致刑事责任,这绝非小事。希望大家在权益受到侵犯时,能够合理、合法、合规地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因不当手段而遭受不必要的法律后果。
我是杭州律师叶斌,专注于全国刑事案件的处理。如果您有类似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