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斌律师
杭州刑事案比较有名的律师,众多取保缓刑不起诉案例,擅长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
15372423167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盗窃罪可以缓刑吗?盗窃奢侈品店皮带6050元,取保候审后判缓刑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9次举报


盗窃案件中,很多家属都会关心类似的问题:家属不能会见怎么办,盗窃罪最长拘留多久,盗窃罪取保候审怎么申请盗窃罪取保候审案例有哪些,盗窃多少可以判缓刑有当事人家属抱着很多疑问到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咨询,叶斌律师有着14年的刑事办案经验,结合以前办理过的盗窃罪缓刑案例给家属分析辩护方案,家属信任并委托叶律师代理案件,最后取得了取保候审后缓刑的好结果。

【案件委托】

当事人因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后,家属找到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叶斌律师。在委托之时,家属提出当事人年纪较大,最迫切的目标是先行取保候审,让人从看守所出来。叶律师从家属处得知,杭州某家路易威登专卖店报案称当事人盗窃店里的物品,涉案金额6千余元。

【办案情况】

叶律师对案件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会见当事人。当事人向律师坦白,其陪同家人前往杭州某家路易威登(LV)专卖店购物,拿了一条放在展示柜上的皮带进行试戴,因年事已高记性不好忘记将系在其腰上的皮带取下。随后,叶律师多次约见承办人跟进案件进展,多次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要求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经过努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但是取保候审并不是辩护的终点,叶律师坚持不懈为当事人争取更好的结果,最终上城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适用缓刑。

【案情简介】

当事人陪同家人前往杭州某家路易威登(LV)专卖店购物,拿了一条放在展示柜上的皮带进行试戴,因年事已高记性不好忘记将系在其腰上的皮带取下,直至一行人结完账离开店铺回到家里之后才发现。随后,派出所民警电话传唤当事人,当事人主动投案。

【辩护思路】

当事人经民警电话传唤后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依法可以认定为自首案发后积极与店铺方沟通并取得谅解,有深刻的悔罪表现,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一、当事人经民警电话传唤后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依法可以认定为自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成立自首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自动投案”,第二是“如实供述”。

第一,案发后的第二天,萧山北干派出所的民警给当事人家属打电话,问及当事人从路易威登专卖店带出皮带一事。当事人在外面办事,接到民警的电话后便立马赶回,民警取证后把当事人带到了湖滨派出所。当时当事人并未被公安机关实际控制,接到民警电话传唤后当事人主动接受民警调查、并将自己置于公安机关的控制之下,表明其认罪悔罪的主观态度,满足“自动投案”的条件。

第二,当事人被带往派出所接受调查后,主动交代了自己在路易威登专卖店将皮带带出一事的整个过程及细节,满足“如实供述”的条件。

因此,依法可以认定当事人成立自首。

二、当事人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有深刻的悔罪表现

第一,当事人并非故意实施盗窃行为,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当事人与家属一起前往杭州某路易威登专卖店购物,当事人拿了一条放在展示柜上的皮带进行试戴,因本人年事已高记性不好,忘记将系在其腰上的皮带取下,直至一行人结完账离开店铺回到家里之后,当事人才发现自己身上的皮带没有付款,因此其主观恶性低。

第二,当事人归案后主动认罪认罚,具有深刻的悔罪表现。虽然当事人主观上并非出于盗窃的故意实施涉案犯罪行为,但是其已经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性和严重性,积极配合侦查机关的调查。

三、当事人家属积极与店铺方沟通并取得谅解,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当事人盗窃的皮带价值6050元人民币,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节及数额标准的意见》第66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二千元以上不满二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当事人系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当事人归案后,家属主动与店铺方负责人沟通,向店铺方表示深刻的歉意,店铺方已出具书面的谅解书,表示愿意对当事人的盗窃行为进行谅解。因此,当事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叶斌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6年
  • 15372423167
  •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85.62%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次 (优于73.87%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1次 (优于94.71%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1362分 (优于95.9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334篇 (优于99.04%的律师)

版权所有:叶斌律师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02233 昨日访问量:67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