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道发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3日 30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判决如下:
被告人A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壹万(10000)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3年08月15日起至2019年08月14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交清,) 二、被告人A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壹万(10000)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3年08月15日起至2020年02月14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交清,) 被告人A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壹万(10000)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3年08月24日起至2020年02月23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交清,) 四、被告人A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仟(5000)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3年08月15日起至2017年08月14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后20日内交清,) 五、被告人A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贰仟(2000)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3年08月15日起至2016年08月14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后20日内交清,) 六、被告人A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壹仟(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