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饶婷婷律师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44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我们代理的法定代表人,所在企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对外债务是十几个员工工资。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现企业并无财产可供执行,将企业列入失信黑名单以及将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我们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律师,提出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仅仅是挂名法代,并未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在公司经营期间,法代在其他公司任职,有劳动合同,收入流水、社保记录等。且有证据证明公司实际控制人另有其人,参与管理公司,员工也明知挂名的法代是法代,实际经营人是实际控制人,最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根据我们的申请以及证据将挂名法定代表人移除了限制高消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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