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最近是新闻的宠儿,天天见诸报端,同所有人一样,猎奇心理作祟,笔者浏览了一下不同的版本的剧情。
好像事情并不是很复杂,按照《公司法》、《证劵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收购与被收购应该是很正常的事情,
资本逐利,世人皆知,资本在法律这一合法外衣的保护下,可以不管道德和情怀,自由自在的行使资本的权利,最求最大化的利润。
作为管理团队,确实在企业的发展中立下了汗马功劳,但仔细回想,如果你没有价值,东家为什么要用你,养活你。如果真的觉得自己很优秀,可以带领你的团队,另立山头,看看现东家在没有你的日子里,是否还能活的很舒畅。看看哭喊着要进来的收购方是不是最后会哭着离开。很浅显的道理,好象没有人愿意去关注。更没有人关注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这家企业如果在设立之初,就应该预想到可能有些自己不想、或者不愿意的人进来与自己成为搭档,那么就应在章程中授权董事会,根据敌对收购方的进展随时可以启动毒丸计划。明知有人恶意进攻,一再的说道德,毫无意义。并且这是东家的事情,管理团队自己的主要职能好像都不记得了。
商业不讲人情冷暖,在商言商,只说利润多少。诗和远方就不用提了。
万科,真的是一部活教材,不论是对法学界还是经济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