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5年9月,白某驾驶轿车与骑摩托车的苗某在某道路上相撞,导致苗某受伤。事故发生后,白某驾车驶离现场约300米后因车辆损坏被迫停止。后经路人询问陪同伤者及群众到医院。后苗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大队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认定白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件评析】
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性犯罪,交通肇事逃逸并致一人死亡的量刑标准是3-7年。因此,还原案件发生时的真实状态,对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杨沙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查阅本起案件,发现本起案件量刑的相关事实并没有在卷宗里有所体现。通过多方调查
发现了如下事实:
1)到案情况不明,系被告主动到案
2)拨打120情况不明,调取后发现系被告拨打
3)受害人是否有过错,落实受害人系无证无牌驾驶
4)受害人如何到医院,双方陈述矛盾;
通过律师主动调取或申请相关机关依职权调取,明确了上述证据,并积极和受害人家属商谈,表示赔付的意愿。
受害人家属亦对杨律师的工作表示认可,并同意了调解方案,为被告出具了申请免除刑事责任的谅解书。
【法院判决】
被告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在看守所羁押四个月后被释放。
【代理心得】
还原法律事实,使委托人得到依法公正的对待是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案件成功代理的同时,希望委托人能牢记教训,也希望各位司机朋友谨慎驾驶,不慎出现事故不要惊慌、更不要逃逸,诚实的对待才能让所有的损失减少到最大。
注:本案系律师真实案例,欢迎分享和交流,杜绝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