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丈夫与第三者一起离开居住地,杳无音信,我去法院申请宣告丈夫死亡,通过申请,但丈夫并不知情,他与第三者伪造证件登记,是否构成重婚罪?
A5:
你好!男方这种行为涉嫌构成重婚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有配偶是指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期间内的,都是有配偶的人。虽然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但是男方不知其已被宣告死亡,在明知自己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伪造证件与他人登记结婚,主观上构成了重婚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重婚的行为,男方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即使男方知道自己已经宣告死亡,认为他与你的婚姻关系已经消除,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就是在刻意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仍然符合重婚罪的主观要件。因此,无论男方知不知情,其在被宣告死亡后实施的结婚行为,都应当以构成重婚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