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石永正律师
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82号金长安大厦C座26-27层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交通事故房产纠纷
在线咨询律师
151********
公司解散或注销是否意味着公司法人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
解散是公司终止或注销的前提。在法人出现终止事由时,只要其未依法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民事主体资格就仍然存续,仍应作为民事诉讼主体参加诉讼活动,并按照法人制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解散,公司注销查看:39次2026-03-22 19:21
公司解散或注销是否意味着该公司法人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
答:解散是公司终止或注销的前提。在法人出现终止事由时,只要其未依法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民事主体资格就仍然存续,仍应作为民事诉讼主体参加诉讼活动,并按照法人制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注销,解散查看:53次2023-02-19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