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永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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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出卖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之前与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是否有效?

发布者:石永正律师|时间:2023年02月06日|分类:房产纠纷 |146人看过

     答:是有效的,《商品房认购书》并非《商品房预售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协议》,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该预约合同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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