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借款纠纷的当事人经常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我要回自己的钱还有时间限制?”这样就说到了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于律师就通过快问快答的方式带大家了解下借款纠纷中的诉讼时效法律知识。
问题1: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从何时起算?
如果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第二天起计算三年。
如果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则表明履行还款义务的日期不明确,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具体有如下情形:
1.债权人催促债务人要求立即还款,但债务人实际上却未还款的,诉讼时效应自催促还款的第二天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款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债权人催促债务人还款,债务人明确表示不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债务人拒绝还款的第二天起计算。
3.债权人催促债务人还款,双方经协商后约定还款期限,在还款期限到期时,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到期的第二天起计算。
但是,《民法典》有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问题2:超过诉讼时效后,有什么法律后果呢?
诉讼时效经过后,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只是会在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时丧失胜诉权。当然,民法典也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法定情形,本期视频就不再展开。
问题3: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双方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最好是双方形成新的借条或还款协议。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
其实,诉讼时效即将届满时,债权人应及时地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或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都可以使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于柏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