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无忧律师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3133000**********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经济犯罪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发布者:浙无忧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7月15日|分类:人身损害 |983人看过

1赔偿标准

就是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但是受害人如果有证据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2、赔偿年限

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3继续赔偿情形

采取一次性赔偿残疾补偿金后,如果受害人存活超过确定的参加赔偿金的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法院起诉重新要求支付残疾补偿金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如果赔偿权利人确实没有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参加补偿金到十年。

4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如下:

①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

②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一增加岁数);

③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