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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和子女之间断绝关系,可以不履行抚养或赡养义务吗?

发布者:浙无忧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7月15日|分类:离婚 |976人看过


在影视作品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父母与子女发生矛盾后,双方在极度生气的情况下决定断绝关系,于是开始签字等等,那么断绝关系之后父母需要继续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子女还需要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吗?

 

当然是要的了。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会因为收养解除,将子女送养他人后,生父母便不再对该子女负抚养教育的义务,该子女成人独立后,对自己的生父母也不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除此以外父母与子女关系还会因死亡而终止,否则其他方式都不能人为地改变和消除,所以哪怕明确表示断绝父子关系,子女依旧要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的,对于未成年子女,父母也要履行抚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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