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晓丽(化名)的闺蜜阿英(化名)陷入了网恋,男友阿平(化名)的温柔体贴让其“沦陷”。2021年10月起,阿英多次向晓丽借钱,表示阿平身在国外经济拮据,自己多次给阿平转账,已掏空了积蓄。晓丽虽有疑虑,但仍借给阿英共计23万余元。
2022年6月,阿平长期失联,阿英惊觉上当,此时的阿英已经累计向阿平转账50余万元。晓丽多次向阿英催促还款无果,遂将阿英起诉至人民法院。
晓丽诉称,自己与阿平并不相识,与阿平之间也没有达成借款的合意,所有出借的款项均是借给好友阿英的。自己曾对阿平的身份和账户存疑,也曾多次提醒过阿英小心被骗,但阿英坚持让自己继续转账,虽然阿英被阿平诈骗,但并不影响自己与阿英之间的借贷关系。
阿英辩称,不同意晓丽的诉请。钱实际上是借给了阿平,自己已经将其中的9万余元直接转给了阿平,14万元是晓丽直接转到阿平的账户。晓丽的钱都是借给阿平的,对此晓丽是明知的。晓丽是因为没办法向阿平追讨借款,才转而向自己索要,当时自己是受了晓丽的胁迫才出具了借条。自己已经就阿平涉嫌诈骗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经刑事立案,故本案已涉刑,应驳回晓丽的起诉。
【以案释法】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查明,晓丽与阿英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有借条、转账凭证、转账时的录音以及证人证言为证。阿英主张晓丽和阿平之间存在借款合意,且自己系受到胁迫签署借条,但对此均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阿英收到9万余元后再转账给阿平,系阿英对借款的使用和处分,并不影响阿英的借款人身份。
另外,14万元也是晓丽在阿英的指示下进行的转账。对此,人民法院认定晓丽和阿英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至于阿英所述其就阿平诈骗一案向公安机关报警且已立案,人民法院认为,阿平对阿英是否实施诈骗犯罪行为与晓丽和阿英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并不是同一法律事实,目前也没有证据证明晓丽是阿平诈骗案的被害人,故人民法院对阿英要求驳回晓丽诉讼请求的主张不予支持。据此,人民法院判决阿英归还晓丽借款23万余元及相应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