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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水器漏水,全屋被泡,殃及邻居,如何维权?

发布者:李银涛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6日|分类:消费权益 |1006人看过

李某夫妇共同购买了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沅陵镇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并进行了装修。

202010月,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与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举办了交物业费免费赠送净水器的活动。李某夫妇欣然参与,在交纳物业费后获赠了一台净水器。随后,二人又支付了198元安装费,净水器经销商便安排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安装。安装完成后,夫妇俩并未在该房内居住。

20217月,李某夫妇新房的楼下住户在业主群里反映李某夫妇的房屋有漏水情况,二人前往查看后发现是净水器滤芯破裂导致了漏水。流出的水已经将家里的木地板、墙面、柜子等全部浸泡,导致全屋家具、墙面受损,楼下业主家的天花板及墙面也遭了殃。

20218月,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沅陵经销商派人对现场进行查看并出具书面意见,就净水器漏水造成李某夫妇全屋被水浸泡并给楼下业主造成损失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双方就如何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李某夫妇将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

法院查明,李某夫妇装修花费材料款79700元,楼下漏水导致损失3000元,合计82700元。

【以案释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一起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被告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净水器滤芯破裂导致水溢出,致使李某夫妇购买的房屋全房地板、橱柜、衣柜、墙漆及楼下天花板、墙面浸泡受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本案被告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就其生产的净水器对本次事故承担侵权责任。

本次漏水事件由净水器滤芯破裂引起,但外漏的水浸泡全房且下渗至楼下天花板、墙面,说明该漏水时间较长,李某夫妇对该房屋的管理存在疏忽,对财产损害扩大存在一定责任,故李某夫妇对该房屋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由被告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次损失80%的责任,李某夫妇承担20%的责任,判决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李某夫妇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6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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