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产生活中,因购买、使用的产品存在缺陷,出现了问题,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了损害,那么受害人可以找谁索赔?《民法典》作出如下规定:
一、谁生产、谁负责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产品生产者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谁销售、谁负责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被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的途径和先行赔偿人追偿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三、谁的责任,最终谁来担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