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原告某制品厂与被告某鼠标垫厂存在加工合同关系。2020年至2022年间,原告多次为被告提供鼠标垫锁边加工服务,被告仅支付部分加工款。2023年12月16日,原告经营者尚某的父亲尚某某与被告经营者马某通过微信沟通欠款事宜。马某在聊天中承认欠款几万元,并承诺次年还款,但此后未再支付任何款项。原告催讨无果,遂委托王舟律师诉至某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加工款2万元及逾期利息损失。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
【争议焦点】
本案虽因被告缺席审理而未进行实质性法庭辩论,但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在缺乏书面结算凭证的情况下,如何认定被告欠付加工款的具体金额。原告主张被告欠付2万元,其核心证据为原告亲属与被告经营者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聊天记录中被告提及“欠款几万元”,法院需结合日常交流习惯与文义解释,对该模糊金额进行合理界定,并据此判定被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及利息损失计算标准。
【裁判结果】
某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间的加工合同关系合法有效。根据微信聊天记录中被告自认欠款“几万元”,按通常文义和日常交流习惯,“几万元”起步一般从2万元开始。原告主张2万元加工款及相应利息损失,于法有据,予以支持。法院依法缺席判决:被告某鼠标垫厂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某制品厂加工款2万元,并支付自2026年1月6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以2万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的利息损失。案件受理费三百元、公告费二百元均由被告负担。
【律师价值】
王舟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敏锐的证据挖掘与法律适用能力。面对缺乏书面结算单的不利局面,王律师指导客户全面收集并固定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巧妙将被告自认的“几万”模糊表述转化为明确的诉讼标的。庭审中,王律师精准把握日常交易习惯与文义解释规则,说服法官采信2万元的诉请金额。同时,针对被告缺席的情况,王律师提前完善送达与公告程序,确保案件顺利推进,最终为客户争取到全额本金及1.5倍LPR利息的胜诉判决,有效维护了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
王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