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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坏人”不觉得自己是“坏人”

作者:黄香窍律师时间:2023年08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2次举报


执业过程中遇到了行行色色的人,冷漠的,热心的,话多的,话少的,操心的,木讷的,等等等等,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不道德却不自知。当然,人人心中都有一把尺,测量的角度也不一样,这两人的不道德也是我主观认为的不道德,但我确信我属于普罗大众的价值观,并不极端,所以认为大多数人的看法还能和我一致。

先说第一个。那还是我在广州做助理时遇到的案件,离婚后财产分割案件,委托人是女方,被告。男方在离婚后起诉要求分割离婚诉讼中未分割的女方的薪资、房租收入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账给女方的资金,还要求女方向其与前妻生的儿子支付抚养费,要求女方向其支付治疗耳朵的医药费,以生活困难为由要求女方补助。诉求很多,不一一展开,没有一项合法合理,但攻势十足,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拿着一本民法典言之凿凿,认为自己有法有据,“大义凛然”的样子似乎它才是受害人。而事实却是,男方不仅多次家暴,还赌博,女方在短暂的婚姻期间给男方转账三十几万,用于男方还账以及挥霍,最终女方起诉离婚,女方甚至没有要求对方赔偿家暴精神损失费,没有要求分割对方的一点财产,对方还反诉要求分割女方的两套房产以及婚姻存续期间的薪资。但男方却并不满足离婚诉讼中分得的几万块,由此提起了离婚后财产分割一诉。法官心里十分清楚这个案件的情况,离婚诉讼一审也是他受理的,离婚诉讼时他在自由裁量的范围内,尽量偏袒了女方,这次即使不偏袒,依法也是可以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的。庭后当事人给我看对方给她发的短信,对方扬言要一直缠着她,还要杀了法官。当然,法官没有被杀,但男方确实缠上了女方,本次诉讼二审败诉后又一次提起了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他居然知道不能明抢,要用法律武器。

第二位是最近的案件遇到的,和第一位有异曲同工之妙。劳动争议案件,委托人是劳动者,在和劳动者沟通以及庭前调解的过程中了解到了事情的原委:劳动者在刚入职时,单位每个月只给他发放1700元基本工资,有个月只发了400,后面某个项目期间一分不发,还要求劳动者垫付出差期间的差旅费以及所有工作支出,说后面项目甲方打款了再发放工资以及报销。说白了就是免费找人打工,什么都不提供,赚钱了才发工资,亏损了算员工的。单位老板在仲裁中无任何凭据说是劳动者承包了项目(劳动者刚毕业 ,完全不可能承包大项目,该说法和承诺后续发工资以及报销也自相矛盾),所以自负盈亏。其委托人事主管与我调解,无论我怎么讲没有承包没有承包,普通员工拿死工资不必承担公司亏损,愣是油盐不进,足见公司老板洗脑之功力,我说他不懂,劝对方委托律师和我谈,对方认为我大言不惭,调解实在难以继续。由于报销款劳动仲裁委可能不受理,因此仲裁员让我直接提起一审。一审中对方终于委托了律师,我松了一口气,想来律师要好沟通一点,但后面的局面却出乎我的意料,对方律师不知道怎么和之前的人事主管一样被洗脑,还是一样的观点,认为是劳动者承包了项目,应当自负盈亏,只是退了一步,说如果不认可,报销也不符合工资规章制度规定。从劳动仲裁到一审,开了三次庭,每次单位老板都到场,每次都是言之凿凿,声称我们劳动者承包了项目,但拿不出一点证据,只说是口头,各种说话自相矛盾,但自信满满。这种状态让我怀疑他哪根筋搭错,询问他到底谁承包了项目?他哼一声,没有回答。不知道最后败诉的结果有没有让他清醒一点,我估计是没有。

真正坏的人,你和他讲道理,他也和你讲道理,最终,你觉得他有病,他也觉得你有病。


职位:专职律师。学习经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英语六级,有法院实习经历,一次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业务特长:擅长公...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41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