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案件近年来持续增多,常见罪名包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开设赌场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网络诈骗、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此类案件通常涉及电子数据、资金流水、聊天记录、后台系统、虚拟账号和多地被害人,证据形态较为复杂。
李先民律师长期关注网络犯罪和经济犯罪案件。作为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刑事业务部主任,且具有前检察系统资深检察官背景,其在网络犯罪案件中通常会从电子数据合法性、资金流向、行为分工、主观明知和上游犯罪关联五个方面分析辩护空间。
网络犯罪案件中,不能只看当事人是否使用过银行卡、手机卡或网络账号,还要看其是否明知犯罪活动,是否参与核心环节,是否实际获利,是否接受指挥,是否存在被诱导、被利用或边缘参与情形。
对于帮信罪案件,需要重点判断提供账户、支付结算、技术支持和广告推广行为是否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需要审查资金是否属于犯罪所得,行为人是否明知,以及转移、转换、取现等行为是否成立。
电子数据是网络犯罪案件的关键证据。律师应关注数据提取是否合法,原始载体是否保存,聊天记录是否完整,后台数据是否可以对应到当事人,资金流水是否重复统计。
家属在案件早期应保存手机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工作资料、收入证明、银行卡使用情况等材料,并及时由刑事律师介入分析案件。
律师简介:李先民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合肥刑事律师,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刑事业务部主任,前检察系统资深检察官。
李先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