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是涉案人数达十三人的共同诈骗案件,涉案情节复杂,各被告人在案件中的角色、参与程度差异较大,部分主犯涉案情节严重,面临重刑处罚。国晖(汕头)谢律师代理的当事人涉案金额属数额巨大,量刑是在三到十年,最终辩护后获得3年4个月的从轻处罚情节。
接受委托后,谢律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辩护原则,没有盲目辩护,而是投入大量时间梳理案件细节、研判证据链条。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张某,详细了解其参与案件的全过程、主观认知及获利情况,结合案卷材料逐一核实,谢律师精准定位到张某在整个诈骗团伙中的核心辩护要点——张某并非案件的发起者、组织者,也未参与诈骗方案的策划、资金的管控,仅在他人指使下从事辅助性工作,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符合从犯的认定条件。
最终,法院经全面审理,充分采纳了谢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张某系从犯、初犯,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对其从轻、减轻处罚,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该判决结果不仅最大限度维护了张某的合法权益,也充分体现了刑事辩护在精准区分罪责、实现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
广东国晖(汕头)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