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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禁入是否合法(一)

发布者:尊而光上海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2月04日|分类:人身损害 |333人看过

赵薇作为家喻户晓的明星,演技和形象是一直被公认的好,但她还有个别民,相信不少股民都听说过,即“女版巴菲特”,可见赵薇的投资手段非同一般,但手段触及了法律底线,让人唏嘘不已,连续两次被证监会处罚,都对其进行了市场禁入的处罚。赵薇这一次玩转金融杠杆,空手套白狼的手段实在让人难以接受,不仅违反了证监会的规定,同时也伤害了广大股民的财产利益,这两次处罚让人大快人心。让小哈带大家看看具体情况吧(文章后面附有判决书的内容,吃瓜群众可以看看哦,比较繁琐复杂也可以不看啦反正小哈的重点不在那~)

赵薇夫妇这次被处以公开谴责,同时设置5年的从业禁令,已是这对明星夫妇第二次受罚。半年前的4月,证监会曾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对龙薇传媒罚款60万,同时对赵薇夫妇二人分别罚款30万,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这连续两次的处罚,让赵薇的人设瞬间崩塌,“女版巴菲特”的神话也被打破,这也给自己的星途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按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30万,加上5年的禁入期,根据法律来说,这已经是顶格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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