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作为一种非法经济活动,其可怕程度达到“借几千能滚成上百万”。其严重破坏了中国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民众财产安全和人身权益。“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构成诈骗罪。
当前“套路贷”犯罪的五大基本特征:
1、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2、 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3、 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4、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5、 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所以,广大人民应当保持高度警惕,根据以上特征识破“套路贷”,让“套路贷”犯罪分子无处施展,同时我国相关机关也会加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有效遏制“套路贷”犯罪活动,营造风清气正、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