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而光上海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2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物业公司是否有处罚权

发布者:尊而光上海团队律师|时间:2022年02月09日|分类:合同纠纷 |1249人看过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物业的工作一般是对小区进行环境管理,确保小区安全整洁,解决停车问题,帮助业主解决房屋设施损坏,服务于业主,同时也物业也有权巡查业主装修情况。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基于《物业管理条例》合同,物业虽然可以巡查制止但是物业没有处罚权,然而只有行政管理部门才可以对业主的违法违规进行处罚。如果业主不同意行政处罚的结果,可以选择复议,即让行政单位的上级对这个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进行审查,对申请人来说,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手段。而上级的处理也是一个行政行为。如果对于两个行政行为都不同意,可以对于被告起诉,开展行政诉讼。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