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房产代持协议可能会被法院认定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效的协议需要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而房产代持协议可能存在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相关情况,或者存在通谋虚伪表示而无效。其次可能因为代持人的处分或者发生法定原因使得财产被处分,无法追回的情况。诸如名义产权人若离婚或死亡,而引发分割财产纠纷;名义产权人恶意出让或者抵押或赠与房产。如果代持人处分售卖财产,第三人可能通过善意取得或有权取得而获得所有权,其他人的权益无法与之对抗。若名义产权人是因为债务问题而抵押了房产,房产则会被法院查封、拍卖。其次还会存在政策风险。如因为住房限购政策的影响,之后无法变更过户给实际出资人的情况。
如何控制代持协议的风险呢?首先必须签订书面的代持协议(协议上需写明“双方确认房产的实际产权人是XXX,出名人仅仅是代为持有”)。另外不要代持保障性住房,不要为了规避债务而代持,不要代持单位的福利房。代持协议可让出名人的全体继承人(包括出名人的配偶)签字确认代持的事实。自行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且保存房产代持的重要证据,如,拿好买卖合同原件、税费缴纳凭证的原件,装修合同的原件、从实际出资人的账户上支付或转款给名义权利人,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票据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