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法保险理赔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复婚后的房产归谁所有?

发布者: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457人看过


李某(男)与王某(女)原系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并约定房产归王某所有。离婚后一直未办理该房产的过户手续。后二人和好并办理复婚手续。此后不久,双方又发生纠纷,李某提出离婚,并主张房产为共同财产要求分割。请问,房产的所有权究竟应该归谁所有?

家庭法宝律师解答:本纠纷中,李某与王某第一次离婚时协议约定房子归王某所有,虽然还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该协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根据上述规定,房产归王某所有。李某与王某复婚时,因其复婚后对该房产未作特别约定,第一次离婚协议关于房产的约定仍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时,房屋尚未过户,王某有权依据离婚协议要求李某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此,房产所有权归王某所有。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